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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660089
无视疫情防控,可能面临的“罪”与“罚”
http://www.100md.com 2022年5月30日 家庭百事通 2022年第12期
公共安全,传染病,危害,故意隐瞒行程且拒绝隔离,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例,点评,驾车冲撞疫情防控人员,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明知可能感染新冠病毒仍出入公共场所,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暴力阻碍疫情防控
     潘家永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可在疫情防控期间,仍有个别人任性不拿疫情当回事儿,公然违反防疫秩序,例如故意隐瞒病情、行程信息,辱骂、威胁、殴打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编造并传播虚假疫情信息……事实上,这些行为不仅违法,还可能涉嫌犯罪。故意隐瞒行程且拒绝隔离,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案例

    2022年1月,吴某自疫情区返乡后,拒不配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关于“登记备案、主动居家隔离”的要求,故意隐瞒行程信息,编造虚假返乡日期,对自己已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刻意隐瞒,且多次主动与周边人群密切接触。不久,吴某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已感染多人。吴某因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事立案侦查。点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2款规定,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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