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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49767
从新桥投资惜别深发展吸取什么?
http://www.100md.com 2006年7月8日 《财经界》 2003年第7期
     编者按:在银行业面临外资竞争加剧的时候,国内第一起外资控股国内商业银行案——新桥投资并购深发展,备受业界关注,然而最终却没有结成“美满姻缘”。新桥和深发展的“情断意绝”,看似突然,然而细究其过程,却发现裂变的隐患早就存在。并购专家东方高圣对新桥收购深发展的全过程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本文深刻的分析会给我国银行业日后的跨国并购提供有益的启示。

    历时7个半月的时间,新桥投资与深发展的第一次亲密接触正式宣告失败。虽然新桥投资依依不舍并强烈抗议,表示“与深圳市政府有关受让股东”签订的框架性协议将不受影响,希望深圳市政府“尊重她对国际的承诺”,并履行:“与新桥所签的有法律约束效力的国际合约所诉之责任”,但撤出已是一种必然。本文根据公开资料及媒体报道,分析新桥收购深发展的全过程,我们认为三大问题8条原因最终导致新桥惜别深发展。

    策略不当埋下不和之种

    分析新桥收购深发展案例,导致新桥惜别深发展的问题之一是交易双方都存在不当之处,这些不当之处表现在股权出让方的需求不够明确、没有熟悉国情的稳定团队;股权受让方的交易条件超出股权出让方底线、谈判策略僵化、过渡期管理委员会定位过高。这些看似不严重的多处失误却为日后谈判的分裂埋下了伏笔。

    股权出让方的不当之处

    1.需求不够明确

    地方政府在引进战略投资者,或者出售国有股权过程中,首先要有一个比较明确的目标,如价格、企业发展、员工稳定等,并据此形成纲领性的文件,因为企业并购牵涉到方方面面不一致的因素很多,需要一个并购纲领性文件来统一各方面思想、指导各方面行动,这是并购开始的第一步,也是保证并购成功的最关键因素。从公开媒体上看,在新桥并购深发展案例中,虽然有深圳市政府高级官员曾经提出几个基本原则,一个是公开招标,一个是价高者得,另一个是引进真正的战略投资者,以便改进国企的经营质量,但除了领导个人掌握标准外,始终未见政府公开的对战略投资者选择标准及招标纲领性文件。可见,在引进外资、优化深发展股权结构的问题上,深圳市政府并没有一个成文的、明确的需求目标。

    2.没有熟悉国情的稳定团队

    并购是由人来实施的经济活动,所以在并购活动开始之前,需要在并购纲领性文件指导下,组建一个熟悉国情的稳定的专门团队,这个团队是圆满完成并购任务的保障。从公开媒体上看,在新桥并购深发展案例中,代表深圳市政府的财务顾问是所罗门美邦、中国的君合律师事务所、美国的凯威律师事务所。在引进外资过程中,聘请国外的投资银行机构和律师事务所是必要的,以便做到更好的与外方沟通,但在外资并购中,国内政府与企业仅请国外的投资银行机构组建财务顾问团队是不完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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