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考验中国银行业
中国作为国际清算银行的成员国,生效之后的新资本协议必然会成为监管当局监管国内各类商业银行的基本监管依据和原则之一。如何客观地评价新资本协议框架对中国金融业的影响,从而及早针对新的资本协议框架采取措施,是当前中国银行业的风险监管适应国际金融业风险管理发展和中国金融市场平稳发展的客观需要。资本金不足受考验
从新资本协议框架构成看,最低资本金配置要求会使中国银行业资本金不足的问题更为突出。对于银行业来说,充足的资本和合理的资本结构是维护公众对银行信心的基本需要,也是银行自身承受各种损失和风险的“缓冲器”。根据近期国际性的金融机构披露的中国银行业的主要经营数据,中国的银行业,特别是四大国有银行的资本金不足问题是比较明显的。即使按照1988年巴塞尔资本协议8%的资本充足率要求看,能够达到这一标准的银行并不多。
当前,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资本充足率达不到8%的标准的问题。如果要实施新的资本协议,预计可能会对中国银行业的资本金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不能达到这个国际性的要求,将必然影响到本国银行与外资银行的竞争能力。
新风险评价体系有利中国
在新资本协议框架下,亚洲地区受2001年新资本协议框架影响最大的是韩国,韩国因为是经合组织成员国,在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下的国家风险权重上一直享受零风险权重;根据新的资本协议框架,韩国的主权风险权重迅速上升50%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5430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