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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过坎”2005
http://www.100md.com 2006年7月8日 《财经界》 2004年第1期
     不良贷款能否降到15%?

    2005年以后会不会出事?

    是不是能上市的都上市?

    比世界一流银行差在哪?

    2005年底不良贷款率能否降到15%,目标达到意味着什么?

    为适应竞争需求,人民银行已经代表中国政府向海外郑重宣布,要求4大国有商业银行到2005年底不良贷款率降到15%,此目标能否达到?即使单项不良资产贷款率指标降到15%,又能意味着什么?

    从技术上讲4大银行均已资不抵债。按5级分类法统计,截止2002年年底,4大银行不良贷款余额20770亿元,不良贷款率为26.12%,比4级分类法高出6个百分点左右。

    不良贷款并不意味最后百分之百的全部损失,因为有的经过催收、变卖和诉诸法律等措施仍可收回部分资产。按国际审慎会计原则,5级分类中后4类不良贷款应提不同比例的损失准备金,关注贷款为2%,次级贷款为25%,可疑贷款为50%,损失贷款为100%。如果按比例权数计算4大银行不良贷款的损失额,截止2002年底损失额为12669.45亿元。

    迄今为止,我国对外公布的不良贷款数据仅仅指贷款资产中的不良贷款。多年来银行因虚收应收利息、历年挂账损失、抵贷资产、实业投资和案件损失等因素,形成了约几千亿元的非信贷资产损失,而这些损失从未包括在对外公布的不良贷款统计中,但这些损失在银行经营中已经实实在在的损失,4大银行的总体损失额远远高于1.2万亿元。

    2002年底,4大银行账面净资产共5919.91亿元。若以4大银行账面净资产减去上述分析的各行的总体损失额,4大银行实际都资不抵债。

    我国4大银行和国外一个健全的、有竞争力的银行不一样,计算核心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时,不能简单套用巴塞尔协议指出的公式,即不能简单的把虚有的账面资本仍作为资本进行计算,必须考虑已经形成的大量未销核的不良贷款损失因素和非信贷资产损失因素。而长期以来,人民银行对4大银行计算资本充足率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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