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分拆”之忧
关于中国邮政的体制改革问题,一直受到媒体和一些经济理论界人士的关注,出现了各种各样的议论。有的媒体热衷于炒作,发表一些毫无根据的猜测性、推断性的消息,淆乱视听,对于中国邮政正确进行体制改革起到了负面的作用。最近一家报纸又冒出了一个“分拆”的论调,耸人听闻地用了“中国邮政分拆方案即将揭晓”作为标题,并且还分析了所谓“竖拆”或“横拆”的利弊等等。
针对此种似是而非的论调,我们要明确地向社会各界表明:中国邮政是不可以“分拆”的。
〉〉普遍服务如何“拆”
谈到“分拆”,首先要搞清楚它的概念。
所谓“分拆”,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促进公平竞争,防止垄断市场,谋取高额利润的出现而采取的一项政府措施。在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经常采用此项措施,例如美国,当一家企业占市场份额过大时,由政府出面将其“分拆”为几家较小的企业,使之没有一家能够控制市场。
我国前几年对电信行业采取了“分拆”的作法,把一家独大的中国电信“分拆”为电信、联通、移动、网通、卫星等互不隶属的几家公司,目的是促进竞争,降低价格,使老百姓受益。目前已有初步成效,但真正意义上竞争尚未展开,这还需要进行深层次的体制改革。
中国邮政的性质与一般国有企业不同,与电信也不同,甚至可以说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企业”。中国邮政的基本职责是为全社会提供普遍的邮政服务,这一服务属于公共服务的性质,是政府根据宪法规定所承担的向全体公众提供的服务,是使公民的基本通信权利得到切实保障的一项公共服务,因此它不是“企业”的性质。最近国务院法制办在答复一位人大代表的议案时讲得十分清楚:“邮政普遍服务是国家为保障公民基本通信权利而提供的公共服务,是邮政的核心价值所在。”并且明确指出修改《邮政法》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明确邮政普遍服务的补偿机制。”
显然,邮政普遍服务属于政府职责,不以盈利为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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