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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49320
寻找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突破口
http://www.100md.com 2006年7月8日 《财经界》 2005年第3期
     农业保险的受益者不仅仅是农民 ,还包括农产品的消费者、以农产品为工业原料的工业生产者、政府、乃至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在现阶段,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资金应该由全社会共同负担。

    农业保险是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防范农业风险、保障农民利益有着重要意义。但是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我国农业保险在走向商业化的过程中出现了市场萎缩状态。实践表明,政府的支持是农业保险健康发展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条件。

    近年来随着政府与公众对“三农”问题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从2004年中国保监会在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的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来看,大部分试点都有不同形式的政府政策支持背景,但还很不完善。如何建立一个有效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是我国农业保险发展中的一个关键问题。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模式选择

    世界上部分发达国家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不仅针对农业自然灾害风险,而且针对农产品市场风险,对农民收入水平提供较全面的保障。考虑到现阶段我国财政的承受能力和农业保险的管理水平,暂时不宜实行一切险保险,应首先实行对农作物、家畜及林产品的单一风险和多风险保险,以提高农民灾后恢复生产和生活自救能力。对因农产品供求关系和市场价格变化、汇率变化等导致的农业经营风险暂不列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范围。

    我国农业生产的集约化程度较低,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情况下,有相当一部分农户的农业生产规模很小,他们对农业保险的实际需求不大。而那些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化种植户(农场)、养殖户(农场)由于生产的专一性,一旦遭受自然风险很难转移和分散,同时专业化生产收益较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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