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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资本市场2008走势分析
http://www.100md.com 2016年2月23日 《财经界》 2008年第3期
    

    2007年8月,证监会发布《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着手在国内上市公司中开展发行公司债券试点。根据这一文件,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将采用核准制和股票发行审核中的发审委制度,实行保荐制度,建立信用评级管理制度,等等。同原有的企业债券发行条件相比较,公司债券发行不强制要求提供担保,募集资金用途可以不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挂钩,并且允许一次核准,分次发行。“试点办法”的公布,不仅为上市公司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而且对于中国债券市场的市场化改革起到重要促进作用。“试点办法”发布后不久,中国人民银行即发布公告,表示支持公司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发行、流通,公司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除可进行现券和回购交易以外,还可以进行债券借贷、远期交易等衍生产品交易。中国人民银行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债券跨市场转托管功能,支持公司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与其他交易场所之间互相转托管,以促进债券市场的互联互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再次实践了中国特有的“部委竞争-市场竞争-市场化”的改革路径。

    公司债券发行是在中国股票市场走向成熟的过程中,借鉴股票发行经验而推出的,具有良好的发展基础。首先,公司债券的发行和交易是在具有统一监管框架和交易清算系统的市场中进行的,能够保证监管的有效性和交易效率,这是公司债券成功推出的基本前提。其次,上市公司普遍具有发行股票的经验,拥有由保荐人、会计、律师、财经公关等机构和个人组成的稳定的融资服务团队,这是保证公司债券顺利发行的重要资源。再次,作为主要发行场所的上海证券和深圳证券两个交易所,拥有丰富的证券发行、交易清算和管理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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