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新足迹(2008年1月1日~31日)
二是“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权益”。要求“继续推进征地制度改革试点,规范征地程序,提高补偿标准,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征地纠纷调处裁决机制”。
三是“积极推进乡镇机构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加快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着力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有利环境”;“完善县乡财政体制,增强基层财政实力,建立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探索建立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支持建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奖补制度试点”;“推进减轻农民水费负担综合改革试点”。
四是“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求“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户。在不改变林地用途前提下,承包人有权依法处置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可依法自主经营商品林。积极推进林木采伐管理、公益林补偿、林权抵押、政策性森林保险等配套改革”;“稳步推进国有林场和重点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
五是“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要求“加快推进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工作”;“推进农业银行改革”;“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大支持力度,完善治理结构,维护和保持县级联社的独立法人地位”;“积极培育小额信贷组织,鼓励发展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推进农村担保方式创新,扩大有效抵押品范围,探索建立政府支持、企业和银行多方参与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机制和发展模式。建立健全农业再保险体系,逐步形成农业巨灾风险转移分担机制。”
六是“妥善处置乡村债务”。要求“抓紧清理乡村债务,在锁定旧债、制止新债前提下,分类进行处置。对公益性债务的化解,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要予以支持;对生产经营性债务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6506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