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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与正义的价值结构和社会践行
http://www.100md.com 2016年2月23日 《财经界》 2010年第1期
     (二)公平与正义的价值体系

    公平与正义的多指向、多向度、多层面的丰富内涵,决定了其价值体系的复杂结构和关联性。

    首先,公平与正义互为贯通,相互包容。公平以正义为指导,体现正义精神。公平所表征的人的社会地位平等、身份平等、权益平等、机会平等、关系平等等等,本身就要求这是每个人应得的东西,是不可剥夺的精神意向,理应包含在正义之意。正义以公平为前提和基础,内含对公平的要求,推延公平的丰富展开。所以说,公平以正义为导向和准则,正义以公平为前提和内容,二者相互依存,相互渗透,共同把善作为最高价值目的,努力达到至善至美的境界。

    其次,公平与正义具有多元指向的价值,广泛作用于各个领域,构成一个完整的价值体系。在政治领域,公平与正义应给予每个人平等地参与政治生活的权力,维护人的尊严,尊重人的自由、民主权利,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体现公民意志,正确行使公共权力,依靠法律正义和制度正义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秉公执法,明镜高悬,妥善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在制度公正的效力下,社会的公平正义表现为对每个人平等自由权利的容纳,尊重每个人多样性的自由选择,善的道德原则泛化于普遍的社会生活,呈现民主法治、公平公正、诚信友爱、充满活力、政通人和、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和谐状态。从经济的角度来审视公平与正义的价值,就是要塑造自主、自强、自立、平等的市场主体,确立起人与人之间平权、自由的意识,创造公平竞争、机会平等、等价交换、规则公平、合理分配的条件,运用市场机制,建立起制度公平、法制完备、程序规范的市场经济环境。

    再次,公平与正义是历史的、相对的、动态的和发展的。世界上没有绝对和永恒不变的东西,公平与正义总是常常与不公平、非正义产生摩擦、碰撞、甚至冲突,需要进行价值判断和比较分析,坚持整体利益、长远效益摆在首位,着眼于人的全面发展,防止形式上的公平掩盖着实质上的不公平,避免陷入低水平的均等陷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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