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商品房价格控制与廉租房建设资金的思考
将这一包袱强行推给房产开发商,似乎有些不合市场经济原则,因为,在市场经济中,企业生产什么,不生产什么的决定权永远属于企业。政府依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秩序,有权规定不许企业进入某些行业,但无权规定,或变相规定企业必须干什么。由政府出资建设,似乎也不符合我国确立的“国退民进”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国家的财政投资,应始终用于为全民服务这一终极目标。
根据中共十七大提出的增加人民的资本性收入的号召,笔者认为,调动全民参与廉租房建设积极性,即解决廉租房的资金来源,又让参与人获得资本收入,也许是能获得双赢的极佳方案。
1960年美国推出的《房地产信托基金法》REITs,能给我们提供有益的借鉴。很多国内专家,都关注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在资本市场上的功能,忽视其在实体经济中的作用。其实,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对社会最大的贡献,是她对房屋租赁市场的建设和推动。
在该基金出台之前,美国的一级房市也象我国目前一样,一端是房地产开发商,一端是消费者,不寡千富翁、亿万富翁的消费者。如何造就能为房屋租赁市场提供产品的市场力量,以满足房地产市场的多种需求呢?在这样的思考下,房地产信托基金的思路浮出水面。其大致内容是:政府允许申请设立房地产信托基金,享有公司的法律地位,但募集资金的75%必须用于购买房物,但不能参与房地产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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