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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87396
浅析中国中信集团公司金融产业改革
http://www.100md.com 2016年2月23日 《财经界》 2010年第1期
     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在中信集团王军董事长关于设立中信金融控股公司报告上的批示精神,经中信集团与中国人民银行以及证监会、保监会多次研究,制订了中信集团体制改革方案,并征求了8个部门的意见,最终获得国务院批准。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际,备受海内外广泛关注的成立金融业控股公司这一大事终于取得重大突破,不但从根本上解决了中信公司经营体制与现行法规不相适应的矛盾,而且为公司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

    中信控股公司作为国内第一家金融业的控股公司,顺应了国际金融业规模大、多元化和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将有利于公司发展主业、扩大规模、加强管理、防范风险,特别是有利于增强民族金融业的竞争力,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金融机构参与国际竞争将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这次改革也意味着今后中信将不再享有过去的一些特殊政策。体制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是:

    (一)中信不再作为金融机构,改为非金融的投资控股性的集团公司,将“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英文名 CITIC)”更名为 “中国中信(集团)公司”,英文名称为CITIC(Group)Co.。经国务院批准,中信集团可以成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

    (二)同意设立中信控股(香港)公司,为公司所属金融资产今后在境外资本市场运作提供了有利条件。

    (三)设立中信控股公司,行使对所属金融企业的管理职能。

    (四)中信集团本部不再经营信托业务,将中信兴业信托投资公司更名改制为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专门从事信托业务。

    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于2002年12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正式对外宣布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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