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投资总动员
2009年,民间资本流年不利,国家为振兴经济推出的“四万亿投资计划”对民营经济似乎视而不见,大量的信贷、资源、项目,绝大部分给了国字号的企业,各地国字号“地王”崛起和一些地方通过重组整合等手段,将民营资本逐出。股市下跌、迪拜危机、煤矿整合等“惨剧”不断上演,使民间投资损失惨重。“大阴之后有大阳”,随着《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发布,这一切就要改变了,有人甚至欢呼2010年是民间投资元年。《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被称为“民间投资新36条”,发布以后社会反响强烈,社会各界和主要媒体普遍认为,“民间投资新36条”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务院出台的第一份专门针对民间投资发展、管理和调控方面的综合性政策文件,对当前社会上关于“国进民退”的议论做出了积极回应,对于深化改革、优化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意义。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中国迎来了改革开放元年。“民间投资新36条”是否会开启民间投资一个新时代呢?从政策的整体设计,到开放的领域:从所用的言辞,到权威人士的解读,无不显示出这一政策的开创性意义,对民间资本来说,这政策具有划时代的作用可能并不是言过其实。一个政策的效果,在刚施行的时候,人们往往重视不够,当它巨大作用在实践中得到充分显现的时候,回头看,人们往往才能真正体会到它的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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