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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88749
对完善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的再思考
http://www.100md.com 2016年2月23日 《财经界》 2011年第8期
对完善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的再思考

     截至2010年6月末,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成功处置25,400亿元的不良资产,支持了国有商业银行的财务重组和股份制改革,推动了国有企业减债脱困和改革发展,维护了金融体系的稳定运行,充分发挥了社会安全网与稳定器的作用。

    随着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改制的完成,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对问题金融机构托管清算和问题资产重组的过程中,通过战略投资方式,逐步拓宽了原有业务领域,同时,为有效管理和整合资本金中的非现金资产,设立了一些新的金融业务平台和实业平台,探索了一条中国特色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发展之路。

    2.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的政策导向

    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商业化转型,财政部、人民银行及银监会一直在研究。2007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第一次明确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转型方向,即转型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业务有特色、运作规范化”的综合性非银行金融服务企业。2008年2月颁布的《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具备条件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加快向有业务特色、运作规范的适应性金融企业转型”,“鼓励金融机构通过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发挥综合经营的协同优势”。从政策层面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从有存续期的政策性机构向可持续发展的商业化综合金融企业转型,这一改革方向非常明确。

    3.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商业化转型现状

    随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的深入,四家资产公司均已基本形成以不良资产经营为主业,同时开展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多种综合金融业务的格局。目前,这些平台公司通过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对不良资产主业起到了一定的配合和支持作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根据各自具体情况,逐步构建业务特色,打造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盈利能力,已经形成金融控股公司的雏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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