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比较效益原则制定和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
我国从2004年起陆续在主产区对稻谷、小麦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2007年以来连续五年提高最低收购价格,对促进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稳定价格总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近年来农民进城务工的收入快速上升,种粮比较效益依然较低,为充分调动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增产和保障粮食安全,有必要按照比较效益原则,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一、连续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取得了明显的政策效果
2007年到2011年,我国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每斤分别提高了0.24元和0.4元,提价幅度为33.8%和55.3%,取得了明显的政策效果:
一是促进粮食生产。连续提高最低收购价,引导市场粮价稳步上升,有效地调动了粮食生产积极性。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程国强研究员调查,在扩大种植面积或有意向扩大种植面积的被调查农户中,85%是因为粮价上涨,15%是因为劳动力回流。
二是增加农民收入。在提高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和实行玉米临时收储政策带动下,粮价稳步上升,种粮收益逐年增加。据全国农产品成本调查,2004年到2007年,农民种植粮食的现金收益相对稳定,甚至略有下降。2008年之后开始稳步提高,截至2011年,三种粮食平均每亩现金收益增加到635元,比2007年提高57.1%。
三是避免粮食价格大幅波动。连续5年主动地、有步骤地提高最低收购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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