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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其仁:到底该如何理解“收入差距”
http://www.100md.com 2016年2月23日 《财经界》 2014年第10期
     有一次讨论,涉及收入差距的度量。我问了一句:“三年‘自然灾害’时期,有些人饿死了,有些人没饿死,基尼系数该怎么算?”问题脱口而出,自己也知道很突兀。好在那天参会的多是行家,不以为意。小结的时候,长期研究收入分配问题的赵人伟教授点到“从财产的角度研究收入”是了,他知道我说的意思了。

    收入就是收入,怎么扯得到饥荒饿死人?怎么又扯得到财产?过瘾的讨论就是这样,大家知道在说什么,可以跳得很快,在互相激发中直逼问题的根本。但是,事后清理一下,把跳过的环节补一补,对自己,也对关心本题的读者有个细致的交代,也是好的。

    先把概念打通了再论其他。夫收入者,盖财产(资产、资源)提供的服务也——这个理念的原创人是欧文·费雪,当年耶鲁大学的教授,应该是20世纪最伟大的经济学家。费雪阐释说,财产别无他用,惟一的用途就是能把“收入”源源不断生产出来供人们享用。土地、果树、楼宇、机器、设备、银行存款,甚至人本身以及依附于人身的种种能力,无不如此。就是说,财产是源,收入是流。离开了财产谈收入,不过是在说无源之水。

    是的,人本身和人具有的种种能力也是“财产”。理由不是别的,就是因为人和人身的能力也一样能够带来收入。早就如此,不过到了现代才被看清楚。于是才有人力资产和人力资本的概念大行其道。不必说,人力资产有生命。因为生命一旦停止,人力财产再也不能创收,收入流就永久地枯竭了。17世纪英国思想家洛克把“财产、生命、自由”当作三位一体的处理,现在看,道理不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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