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对医保个人支付影响探讨
2015年11月,江苏省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正式启动,城市公立医院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降低部分检验检查价格。减少的合理收入,主要通过提高体现医护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财政投入进行补偿,保持公立医院人均费用水平相对稳定,总体上不增加患者个人支付的费用负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联合推进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出台《南通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政策》,充分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及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标准实行一年来,医院运行及医保基金支付相对平稳,老百姓对医疗改革及医保支付的认知度逐步提高。改革后医保各类别、医院各科室、各病种收费及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结构均有所改变。本文通过对我院医改运行前后一年住院患者医保数据的精细化对比与分析,研究医改政策实施后对医保个人支付影响程度。
本文以改革前(2014年11月至2015年10月)与改革后(2015年11月至2016年10月)本地区医保(不含县级农保)出院人员相关数据为基础,划分职工、居民、离休、二等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生育保险等5个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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