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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170535
“辨证论治”的五种误用(上)
http://www.100md.com 2011年3月1日 《中华中医药学刊》 2011年第3期
     1.3 正确的认识

    要了解疾病的全过程,是透过对“辨证方法”的认识,比如六经辨证可以解释伤寒外感病的传变规律;卫气营血辨证和三焦辨证可以温热病的传变规律;脏腑辨证可以揭示疾病在脏腑之间的传变关系等。但实际上,疾病的演变是千变万化的,难以用某一种辨证体系去解释清楚疾病发展的全过程,因此临床上主要是透过每一次对病机的诊断,灵活地评估疾病的趋势。

    2 辨证和辨病相结合

    “辨证和辨病相结合”是近数十年提出的一个新概念,几乎成为中医界的共同目标,其含义一般主要有两种说法:一是指辨西医的病与辨中医的证相结合,二是指辨中医的病与辨中医的证相结合。

    显然,以上两者所指的“证”,是指某一阶段的病理概括,而不是证的本义。但除此以外,这种说法亦存在不少矛盾,以下分别讨论。

    2.1 辨西医的病与辨中医的证相结合

    2.1.1 问题的形成 此种结合的提出,一般认为中医辨证论治的方法有局限性,因此应该要运用西医辨病的方法来补充其不足,互相取长补短[6-7],甚至认为这是中西医结合的一种重要形式[8]

    2.1.2 误用的矛盾 但如李今庸指出:“说‘辨病施治是把祖国医学的辨证施治提高到了一个新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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