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托管与医院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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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1009—5519(2005)06—0748—02
中图分类号:R19
文献标识码:D
药房作为医院重要窗口科室,肩负着创造经济效益的重任,担负着宣传医院的使命。近年来,社会大药房(药品超市)竞相开办,药品价格大幅度下调,冲击和影响医院药房收入,在此情景下,医院决定吸纳社会资金,引人竞争机制,通过与多家药业公司酝酿、谈判,在上级纪检监察、药品采购中心等部门监督指导下,公开竞标,医院与中标企业签订了《托管合同书》。《托管合同书》规定药业公司投入资金,购买医院药房、药库现有药品,再注入资金保证医院药品供应,成为合作方的出资人;医院以无形品牌、医疗资源(药学人员、场所、仪器设备、医疗服务群体等)参与合作。《托管合同书》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合作双方共同制定现代药房考核制度和药房管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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