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出的骨固定材料的管理
第1页 |
参见附件(104KB,1页)。
文章编号:1009—5519(2006)05—0769—01
中图分类号:R19
文献标识码:B
骨折后开放复位植入的骨固定材料,在骨折愈合后需要取出,取出的骨固定材料也是医疗废弃物,根据《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需要进行消毒、毁形、集中处理,同时还要防止流人社会,造成反复使用。为此,我院手术室制订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建立取出的骨固定材料登记本和毁形本,消毒、清洗方法,建立暂时贮存箱等,对取出的骨固定材料实施了有效的管理。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介绍页,详见PDF附件(104KB,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