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临床教学中的医疗纠纷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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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1009-5519(2007)04-0631-02
中图分类号:R19
文献标识码:B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的不断提高,患者对医院的医疗技术,护理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还应用法律来衡量医疗、护理行为的后果,以此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如何进一步加强培养各级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正确处理护理临床教学中与患者的切身利益问题,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已是不可忽视的问题。
1护理临床教学中易引起医疗纠纷的问题
1.1临床实习中护生存在的问题
1.1.1缺乏相关法律知识教育:护生在校时很少或没有接受过与护理相关的法律知识教育,由于实习医院中某些护理管理层缺乏护理与法的相关知识,片面地认为实习生发生差错或事故,带教老师负全部责任,还有的带教老师忽视了对护生的思想教育,所有这些均可造成护生对护理与法律的关系及护生的法律责任不明确,致使护生实习初期除了对治疗、护理操作感兴趣之外,对患者身份、经历与所患疾病也感兴趣,一旦了解到患者某些特殊情况后,便津津乐道地互为传谈,殊不知已对患者身心造成了伤害,易引起医疗纠纷。
1.1.2实习中后期:部分护生自认为已经熟悉了医院的环境,掌握了某些护理操作,脱离带教老师的监督擅自执行医嘱,为患者采取某些护理措施,一旦操作失误,轻者导致患者不满,重者可导致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1.2临床带教中存在的问题
1.2.1临床带教初期:一些带教老师领着护生到病房,没有根据具体情况直接向护生介绍患者的病情、心理、治疗与护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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