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临床教学中创造和谐的医疗教育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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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1009-5519(2007)06-0946-02 中图分类号:R19 文献标识码:B
作为培养年轻医生所必经的阶段,在临床实习过程中如何既系统开展有效的临床教学,又能尊重病人合法权益,减少医患矛盾,是所有带教教师必须考虑的问题。积极增强法律意识,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正确处理好医疗与教育的关系,努力创造和谐的医疗教育环境,是现阶段临床教学改革亟需重视的领域。
1 明确实习医生和带教教师的法律角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见习、实习医生并不具备独立工作的权利,这一点在从学生进入临床的第一天就应该明确。实习医师对临床工作充满热情,渴望有一试身手、独立处理临床事务的机会。但实习医师所有的工作,包括书写病历、处方、下达医嘱以及进行相关操作都必须在带教教师指导和监督下完成。若未经老师允许,擅自进行相关处置,都有造成医患纠纷甚至触犯法律的危险。临床工作中有时会见到个别带教教师降低标准,将大量本应由自己完成的工作推给实习同学,不闻不问,这种情形极易造成医患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发生。带教教师必须清楚,自己具有指导和监督实习学生工作的义务,对学生所犯错误应承担责任,因此要身体力行、严格要求、悉心指导,确保高质量完成临床工作和教学任务。
病历、处方、医嘱等医疗文书是医疗纠纷处理过程中重要的法律依据,我国对于各项医疗文书的书写内容、格式、完成时间均有详尽规定。由于医疗文书书写不全面,遗漏重要内容或是出现仿造、涂改、添加而导致诉讼不利的情况时有发生。目前临床上医疗文书书写工作相当一部分是由实习生完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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