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现代医药卫生》 > 2007年第9期
编号:11453459
护患纠纷的原因及防范
http://www.100md.com 2007年5月1日 李 凤
第1页

    参见附件(302KB,2页)。

     文章编号:1009-5519(2007)09-1406-02中图分类号:R19 文献标识码:B

    在临床护理工作中,护士是医疗活动的直接参与者。由于护士法律意识淡薄、护理文书和操作不规范、责任心不强、技术不全面、护生管理不严等原因而产生大量的纠纷,现就常见的护患纠纷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防范对策。

    1原因分析

    1.1法律意识淡薄,缺乏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随着我国法制体系的不断完善,普法教育的不断深入,人们的法律观念、维权意识不断增强,而个别护士缺乏相关的自我保护意识,违反有关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不注意自己的言行,忽视患者及家属的知情权,不尊重患者的隐私,责任心不强,护理记录不及时、不完整、不真实、修改过度等医疗问题,从而发生纠纷。

    1.2缺乏沟通意识:随着医学模式的改变,以人为本的个性化护理越来越被人们所认可。患者一入院希望立即得到医生、护士的关注,象亲人、朋友一样对待他们,而护士由于工作量大,负荷过重,缺乏与患者的沟通交流,态度冷漠,缺乏同情心,解释问题不耐心,语气过硬,造成患者及家属的不满,从而引起护患矛盾。

    1.3防范意识差,制度执行不严,服务不规范:护士面对的是人的生命,在临床工作中因工作忙而易简化程序,不按规章制度办事,操作前后解释不到位,忽视了三查七对制度,凭印象,凭经验办事,在工作中不专心致志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介绍页,详见PDF附件(302KB,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