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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478116
护理工作中存在的法制观念与自我保护意识
http://www.100md.com 2007年8月17日 杨 蓉 张 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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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编号:1009-5519(2007)13-2035-02中图分类号:R19文献标识码:B

    现将护理工作中如何加强法制观念和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总结如下。

    1护理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

    1.1患者或家属方面的因素:(1)患者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很好地配合治疗与护理工作,如有的患者不遵守医院规定擅自离院,使治疗及护理不能正常进行[1];还有的患者擅自回家后病情发生变化而不能及时发现和救治,引起不良后果而造成纠纷。现在很多医院的条件有限,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患者要求家属陪护,而家属不能配合,发生患者在病区或病区外活动时不慎跌伤等。(2)来自社会的因素:当前社会对医疗服务和医疗费用存在很多意见,以及新闻媒体对卫生行业不良现象的报道,使人们对医院的不满情绪很大,患者在就医时对医疗护理服务稍有不满就会引起投诉和纠纷,患者对医护人员的理解和信任度降低。

    1.2护理人员的因素

    1.2.1护理过失:如没有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导致发错药、打错针、抽错血、手术室接错患者等;由于责任心不强、交接班不认真、巡视病情不及时导致患者病情变化未及时发现,使患者因心脏骤停而死亡或因呕吐造成窒息死亡等;输血时未严格查对而输错血,引起严重的溶血反应,给患者造成严重的不良后果;由于粗心大意,导致医嘱未执行,延误治疗及检查。

    1.2.2护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护理工作是需要多人协作来完成,在护士单独值班或上班人手少的情况下,一旦患者发生病情变化,工作量明显增大,使很多护理工作不到位而出现疏漏,或者是忙于重症患者的护理却疏忽了对普通患者的观察。还有个别新护士刚开始单独值班临床经验和技能尚欠缺,对患者病情变化不清楚,延误患者病情的观察,在发生意外时由于紧张对各种抢救技能及抢救仪器不够熟练,引起患者及家属不满,产生护患矛盾,引发护理纠纷。

    1.2.3对护理专业技术解释不到位:护理人员对患者实施的护理行为往往不作解释,导致患者可能不愿意或者不能够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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