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性肿瘤的姑息治疗(1)
文章编号:1009-5519(2008)01-0086-02 中图分类号:R73 文献标识码:A恶性肿瘤是一种严重威胁人类健康和生命的疾病,随着全球环境污染加重,肿瘤发病率现正处于不断增高的阶段。据世界卫生组织(WH0)1997~1998年估计,全世界每年新发生的癌症病人约1 000万,死于癌症的病人在600~700万之间。我国每年新发生的癌症病人约160~200万,死于癌症的约130万,在大中城市中已居全部死因的首位,在农村中居第二位,且某些肿瘤如肺癌、肝癌等的发病率和死亡率还呈不断上升的趋势[1],这是令人担忧的现实,但是由于肿瘤诊断的复杂性及目前诊断水平的限制,在许多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较多病人确诊时已是中、晚期。因而临床上抗肿瘤治疗分为治愈性治疗和姑息治疗两种方式。当疾病己处于晚期不可治阶段时,如何减轻病人痛苦和延长无症状生存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姑息治疗在多数肿瘤病人中都占有比较重要的地位。
1 姑息治疗的概念
WHO对姑息治疗的定义为“对那些对治愈性治疗无反应的病人的积极整体照顾,包括疼痛及其他症状的控制,并重视和解决病人心理、社会和精神方面的问题,其目的是使病人及家属获得最好的生活质量,在疾病的早期姑息治疗的很多内容可以与抗癌治疗同时进行”[2]。现代Hospice运动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的英国现代医疗救济运动(hospice movement),其含义是为终末期病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70年代进入美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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