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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599091
加强管理防范护理纠纷的发生(1)
http://www.100md.com 2008年5月1日 《现代医药卫生》 2008年第9期
     文章编号:1009-5519(2008)09-1408-03 中图分类号:R19 文献标识码:B

    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和精神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病人自我保护意识和对医疗保健要求的提高,医疗护理有日趋增多的趋势。要预防医疗活动中与护理有关的医疗纠纷,最根本的是预防。护理工作者应该加强法制观念,懂法守法,强化服务意识,工作中自觉地要求自己应该做什么,应当怎样做,才能有效防范和避免各种护理纠纷的发生,从而保障和促进护理事业的健康发展。

    1 医疗护理工作中导致医疗纠纷的常见行为

    1.1 医源性医疗护理纠纷

    1.1.1 不遵循护理规章制度:护理工作中违反查对制度,少数护士不严格执行“三查七对”,错误用药、输血、治疗、检查等造成损害及不良后果;违反交接班及值班制度,交接班不严、当班失职,责任心不强,工作疏忽大意,对危重疏于管理及记录,危重病人的护理未完全落实。不严格执行医嘱,发生严重后果。

    1.1.2 违反操作规程:在临床护理中,基础护理不到位,未按分级护理的要求定时巡视病人,主动解决病人的需要。病人健康教育未体现个体化,书面资料缺乏针对性,护士在健康教育中沟通交流技巧欠缺。输液操作不当引起输液污染、输液过快过量、违反药物配伍禁忌、空气输入血液循环内、未按时巡视造成药物外渗引起组织坏死等;超越权限,没有医嘱擅自处理病人。

    1.1.3 护理知识技能欠缺:医护人员主观上是尽心尽力尽职的,但由于少数医护人员专业基础知识相对薄弱,临床经验不足,应急能力较差,技术操作不熟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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