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临床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孕妇不同治疗时机对新生儿的影响*
初筛,孕早期,支气管,1资料与方法,2结果,3讨论
马晓琳,蔡世岩,章印红,韩思琪,李逢潮,李 利△(1.大理大学临床学院,云南 大理 671099;2.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昆明理工大学附属昆华医院遗传科,云南 昆明 650032;3.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昆明理工大学附属昆华医院儿科,云南 昆明 650032)
亚临床甲状腺功能减退(SCH)是妊娠期最常见的甲状腺功能障碍。妊娠期SCH是指妊娠妇女血清促甲状腺激素(TSH)水平高于妊娠期特异的参考范围上限,而游离甲状腺素水平在妊娠期特异的参考值范围内[1]。SCH由于症状不明显,容易被忽视。近年来,随着人们对孕检的重视及妊娠期特异性参考值范围的制定,检出率逐步增加,发病率为2.41%~8.96%[2-3]。国内外均有文献报道,SCH可能会增加不良妊娠结局及幼儿神经智力发育损害的风险[4-5]。对妊娠期SCH的诊治仍存在争议[6]。由于国内关于SCH孕妇不同治疗时机对新生儿影响的相关文献报道较少见,故本研究将SCH孕妇3个不同治疗时机对围生期结局及新生儿一般情况、出生后并发症及甲状腺疾病筛查的影响进行了回顾性分析,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资料
1.1.1研究对象 选取2016年1-12月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新生儿科收治的在门诊确诊为SCH并规范治疗和定期随访的孕妇及所产新生儿85例作为研究对象,按孕妇初次给予左甲状腺素钠片(L-T4)规范治疗的不同时机分为孕前治疗组(中孕前给予 L-T4 规范治疗,29 例、孕早期治疗组(孕龄小于或等于12 周给予 L-T4 规范治疗,22 例)和孕中晚期治疗组(孕龄大于12 周给予 L-T4 规范治疗,34 例)。另选取同期在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行产检的甲状腺功能正常的健康孕妇及所产新生儿40例作为对照组。本研究符合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所制定的伦理学标准,获得该委员会批准。
1.1.2纳入标准 (1)SCH符合《妊娠和产后甲状腺疾病诊治指南》[1]中相关诊断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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