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把别人错归己
陈是东汉时期的官员、学者。有一次,中常侍侯览托郡太守高伦任用自己推荐的人为吏,高伦打算任命这个人为文学掾(管理学校的一种官员),陈知道此人不能胜任,就去求见高伦,说:“这个人原本不能任用,但是也不能违背侯览的托付。不如让我来签署这个任命,这样就不会玷污您的品德了。”高伦同意了陈的提议,就由陈在任命书上签了字,那个人因此成了文学掾,事情传开,大家果然纷纷议论,都指责陈任用这样不称职的人,陈却始终没有辩解。后来,高伦被提升到朝廷担任尚书,士绅们都来送行,高伦对他们说:“我以前任命侯览推荐的人为吏,陈却悄悄地把我签署的任命书送回来,改由他来签署。我听说大家议论这件事,因此轻视陈,但这都是因为我畏惧侯览的势力,他为我分担忧愁才这样做的。陈可以称得上是把善行归于别人,把过错留给自己,能够吃亏的君子啊。”人们这才知道了事情的原委,都很感慨、都佩服陈的品德。
“把过错归于自己,把善归于别人”,这就是陈人格修为的闪光之处。, http://www.100md.com(李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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