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对胎儿影响大
妊娠糖尿病不同于老年人的糖尿病,她们在怀孕前血糖正常,怀孕后血糖升高达到诊断的水平,当然其中有可能包括少部分怀孕前血糖已不正常,但未作过检查的妇女,这两部分均称为妊娠期糖尿病。产后大部分妇女血糖可恢复正常。
无论哪种类型糖尿病都和身体里的胰岛素分泌不足和利用糖的能力降低有关,亦即和胰岛素的相对或绝对不足有关。
妊娠是特殊的生理阶段,体内各器官各系统均发生很大的变化,尤其妊娠后特有的胎盘,它有很多方面的功能,包括分泌各种激素,如生乳激素、雌激素、孕激素以及体内的皮质激素等均随妊娠的继续明显上升,它们除了发挥本身固有的功能之外,还有一个共同特点,即具有胰岛素抵抗的作用,就是使胰岛素对糖的利用能力下降,如果这些激素水平相对高,可使妊娠后期少数孕妇发生糖尿病。
对胎儿有什么影响
对胎儿或对孕妇本身的影响,取决于是否诊断及时、管理及时。
临床上常见的糖尿病孕妇容易发生高血压,是正常孕妇的4~8倍。早产、羊水过多、感染等也容易发生。
胎婴儿的问题更是我们重视的问题,由于母亲血糖高,使胎儿血糖也处于高水平,不断刺激胎儿自身胰岛分泌较多的胰岛素,在高胰岛素的作用下,胎儿会发育过度,巨大儿(≥4千克,即8斤)发生率高达20%以上,过度发育的巨大儿和正常血糖母亲生的巨大儿不同,他(她)容易有器官的肥大,如心肌肥大、肺成熟晚、红细胞增多、血液黏稠、血流缓慢、重要器官易有缺氧等。出生后容易发生低血糖、低血钙、病理性黄疸等等。如果孕妇妊娠早期就有血糖高,胎儿畸形发生率高,孕期“不明原因”的胎死宫内也多见。
至于长期的影响。据报道,肥胖的孩子今后如不注意合理营养和运动,加上遗传因素,长大后发生糖尿病的概率高。因此,及时诊断和管理糖尿病不仅改善孕产妇和围产儿的结局,也关系到他们的长期健康素质。
怎样诊断妊娠糖尿病
妊娠糖尿病的孕妇通常无自觉不适症状,人们熟知的口渴、多饮、多尿,甚至消瘦等症状几乎很少出现。因而具有以下高危因素的孕妇应高度重视,年龄偏大(≥30岁)、肥胖、有糖尿病家族史、既往生过巨大儿或有“不明原因”的胎死宫内等,本次妊娠中体重增长过多、羊水偏多、胎儿偏大、反复发生念珠菌性阴道炎等。
诊断糖尿病必须根据血糖检查,在妊娠的24~28周(6~7个月)期间进行血糖筛查试验,即把50克葡萄糖粉溶于250毫升水中,1小时测血糖,如≥7.8毫摩尔/升(140毫克/分升)则为筛查试验异常。需在正常饮食3天后,进行正规的葡萄糖耐量试验,将75克糖粉溶于300毫升水中,在喝糖水前及喝后1、2、3小时分别抽血查血糖。4次血糖结果中有2项异常即可诊断为妊娠糖尿病,如有1项异常则诊断为妊娠糖耐量减低,属于正常和糖尿病的中间类型,也同样要给予重视和处理。
治疗及饮食控制
一旦诊断为妊娠糖尿病或糖耐量减低,首先不必过度紧张,因为大部分病人通过合理的调节饮食即可得到控制。
中心环节是少量多餐,亦即由原来的一天三餐改为一天6~7餐,三大营养素中碳水化物约占一天中热量的一半,其余一半为蛋白质和脂肪。
至于个人一天主食几两,最好请营养师作具体指导。如无条件,中等体重者一天主食5~7两左右,有一定比例的粗粮;肥胖者应适当减量;而偏瘦者应增加。其次,甜食、蜂蜜、油炸食品等尽量少吃或不吃,硬果类如核桃、松子、瓜子等含脂肪较多,不应过多食用。蛋白质的来源有瘦肉、鱼、蛋、奶及大豆制品等。还应补充各种维生素和微量元素。定时监测空腹血糖和每餐后2小时的血糖,根据血糖逐步调节自己的饮食,但必须在保证胎儿正常发育需要的条件下,孕妇本人的体重不能不长或下降,胎儿应正常发育。所以不能为了控制血糖而大幅度减少摄取食物。
有部分血糖高的孕妇需加用胰岛素来治疗,这是十分有效且不通过胎盘,因而不影响胎儿的药物,而且极大部分孕妇在产后不需要再用胰岛素,不会造成人们所担心的依赖性。相反,血糖高且拒绝使用胰岛素对胎儿和母亲均可造成不良后果。胰岛素必须在医生指导和监测下使用。到目前为止,用于孕妇治血糖的药物只有胰岛素,任何口服降糖药的安全性均未得到证实。除了饮食、药物治疗外,适当的活动,如饭后散步或上肢运动均有助于血糖的调节。
妊娠后期和产后注意事项
虽然年龄、体重、糖尿病家族史等是已存在的事实,而且每个人胰岛分泌胰岛素的水平或潜在能力是不知道的,但是妊娠后如较早注意合理膳食,正常上班或适当运动,勿使体重增加过多,有可能减少患病的机会。
其次,已诊断妊娠糖尿病或糖耐量减低的妇女在今后的数十年中将转化成为2型糖尿病的概率很高,因此,产后注意饮食结构,把体重控制在合理范围,定期检查血糖,对不发生或晚发生糖尿病有很大帮助。她们的子女,尤其是体重超过4千克者今后发生糖尿病的机会也比正常体重的孩子高。因此,从小要注意他们的饮食结构和体重、体格的发育,有条件的应定期检查体格及智力发育。, http://www.100md.com(吴连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