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购药安全警示公告
最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部分网站伪造或假冒开办单位,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销售假劣药品,部分搜索引擎为这些违法网站提供链接服务,严重危害公众用药安全。经核实,违法网站通过使用绝对化、承诺性的语言,对“产品”疗效进行虚假宣传,有些网站还含有“性暗示”等低俗内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已将违法网站移送有关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为了保护公众用药安全,现将违法网站予以公告。消费者可以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浏览“网上购药安全警示”栏目(http://www.sfda.gov.cn/WS01/CL044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企业通过互联网向个人销售药品,必须经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必须标明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号码。,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