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有3批次防晒类化妆品不合格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防晒类化妆品监督抽检,发现3批次防晒类产品存在超限量使用防晒剂问题。
不合格产品涉及的标称生产(代理)企业和不合格项目为:标称广东千叶惠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韩后清透倍护防晒乳液SPF30PA++”检出水杨酸乙基己酯超标;标称北京爱博信化妆品商贸有限公司代理的1批次“谜尚优护水嫩防晒霜”检出4-甲基苄亚基樟脑超标。
水杨酸乙基己酯、4-甲基苄亚基樟脑均为化妆品中限用防晒剂,《化妆品卫生规范》规定其在化妆品中最大允许使用浓度分别为5%和4%。
上述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代理)企业所在地北京市和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对相关企业进行了核查。其中,经对标称生产企业和委托企业的现场核查,2批次标称韩后清透倍护防晒乳液SPF30PA++的产品为涉嫌假冒产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各地经营上述不合格产品的商业企业应立即停止销售,就地下架封存,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不合格产品涉及的标称生产(代理)企业和不合格项目为:标称广东千叶惠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韩后清透倍护防晒乳液SPF30PA++”检出水杨酸乙基己酯超标;标称北京爱博信化妆品商贸有限公司代理的1批次“谜尚优护水嫩防晒霜”检出4-甲基苄亚基樟脑超标。
水杨酸乙基己酯、4-甲基苄亚基樟脑均为化妆品中限用防晒剂,《化妆品卫生规范》规定其在化妆品中最大允许使用浓度分别为5%和4%。
上述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代理)企业所在地北京市和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对相关企业进行了核查。其中,经对标称生产企业和委托企业的现场核查,2批次标称韩后清透倍护防晒乳液SPF30PA++的产品为涉嫌假冒产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各地经营上述不合格产品的商业企业应立即停止销售,就地下架封存,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