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可待因止咳药的333用药原则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修订含可待因药品说明书的公告”,要求所有生产含可待因药品的企业修订说明书。本文提出的含可待因止咳药的“333”用药原则,可以帮你理清头绪,有助于安全用药。医疗实践证明,可待因有较好的镇咳、镇痛作用,其复方制剂在临床上应用广泛,但滥用含可待因药物可引起依赖性。1998年我国将含可待因的止咳口服溶液列入处方药管理,甚至将珠海联邦制药厂生产的“复方可待因口服溶液”作出专门管理规定,下达年度生产计划,医疗机构凭“麻精药品购用印鉴卡”到辖区内麻醉药品经营单位购买后供本单位使用。2015年国家又将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每次处方量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此次发布的修改说明书公告,将含可待因药品排除在了“儿童药”范围之外。
3类人“禁用”
此次说明书修订,明确了三类人禁用含可待因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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