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期刊 > 《家庭用药》 > 2017年第6期 > 正文
编号:13048481
食用河鲀的“放”与“禁”
http://www.100md.com 2017年6月1日 《家庭用药》2017年第6期
     苏东坡有佳句“蒌蒿满地芦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时”,还有“拼死吃河豚”的轶事;北宋诗人梅尧臣的“春洲生荻芽,春岸飞杨花。河豚当是时,贵不数鱼虾”,以及古诗“食得一口河豚肉,从此不闻天下鱼”,也都佐证了河鲀味美。

    河鲀即河豚、气泡鱼,但其身体里含有致命的剧毒成分河鲀毒素,几毫克就可置人于死地。为了避免误食中毒,1990年,原国家卫生部出台《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其第3条第2项:河鲀鱼有剧毒,不得流入市场。此后26年,河鲀在市场上一直游弋于“灰色地带”,饕餮之徒只能偷偷品尝。2016年2月《家庭用药》刊出笔者的文章《河鲀到底能不能吃》,在当时是禁止的。时光荏苒,一晃又到河鲀肥美时,可是今年,有些老饕们在享用口福之余,声称可以光明正大地吃河鲀了,国家不管啦!一年中就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果真如此?

    食用河鲀政策“开放了”

    为规范养殖河鲀加工经营活动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3489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