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
浙江试点肝移植术纳入基本医保起码五分之一患者受益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消息称:从2018年1月1日起,浙江将在全国率先开展肝移植术基本医疗保险按绩效支付试点。肝移植术将按“乙类”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个人自理比例30%。
保障对象为参加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的浙江省户籍患者,或在接受肝移植术前参加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连续缴费满1年的患者。以杭州市医保患者为例,如果肝移植总费用在40万元左右,那么医保可以报销28万元左右,自己掏12万元左右就够了。
目前,試点工作在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树兰(杭州)医院、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东部医院等4家省内医疗机构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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