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后初愈防“食复”
祖国医学对疾病的复发分为食复、劳复、自复、气复四种。临床所见,疾病的复发以食复多见。食复,早在2000多年前的《黄帝内经》中就有论述:“病热少愈,食肉则复,多食则遗,此其禁也。”《诸病源候论》亦曰:“夫病新症,脾胃尚虚,俗气未复,若即食肥肉鱼脍、饼饵枣粟之属,则未能消化,停积在肠胃,使胀满结实,因更发热,复为病者,名曰食复也。”可见,病后初愈时,身体虚弱,余邪未尽,脾胃功能较弱,此时若盲目进补和强制饮食,会代伤脾胃,余邪得食滞、酒热的资助而复炽,致使病征死灰复燃。
概言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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