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医闹”:虚拟世界中的医生视角(3)
事实上对于处理医患纠纷,法律有相关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就给出了三种指导性的处理方式:一是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一是直接诉诸法律;一是通过医疗鉴定来判断责任。但现实的情况是,医疗纠纷中的患者方越来越多地选择聚众闹医的极端办法。而最具讽刺意味的是,这往往是出于现实利益的最佳选择。医疗纠纷中涉及的问题,大多专业性很强,取证困难,诸如已经完成的手术,难以对手术过程中的一些问题进行评估取证。审理中,大多数法官又没有医学方面的专业背景,很难就专业本身提出观点,其最主要的凭据还是医疗事故鉴定。
但一些百姓对医疗事故鉴定不信任,加上有的人出不起鉴定费,导致这套方案被一些患者弃用。医患之间的自行协商,如果事故明显成立,医院会承认错误。但大多数时候,事件性质认定困难,在自行协商中,谁也不愿意轻易让步。
常常就在这种时候,“医闹”有了可乘之机,他们的暴力威胁,能让不肯低头的医院迅速妥协。对比下来,人们一眼就能看出哪种才是最现实的选择。闹,成本低、见效快,还有出口恶气的成就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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