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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855092
中医药立法坎坷三十年(2)
http://www.100md.com 2016年3月1日 《现代养生·下半月》2016年第3期
     这就是中医所讲究的“道地药材”。在中医医师的处方上,常常可见药名前标有“川”、“云”、“广”等产地,即只有这一生态环境的地域所产的药材,药效才更好,如四川的黄连、附子、川芎,东北的人参、细辛、五味子,云南的茯苓……而如今,溯源制度的缺失,原料来源与质量的脱节,让“道地药材不地道”成为笑柄。

    除种植地外,中药采摘时节、药用部位等都是影响药材药效的关键因素,中医“三月茵陈四月蒿,五月砍来当柴烧”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同样是当归,“头止血,身补血,尾破血”,如果乱用,药效不好不说,甚至还会引发危险。

    值得期待的是,《中医药法(草案)》已对中药溯源、流通、质量等做出规定说明。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员杨金生表示,药品质量标准、疾病的诊断标准,疗效的评价标准,都必须要建立完善,否则定义的药和病不统一,不仅难监管,也对百姓不负责任。”

    然而,在中医药法缺位的多年里,由于我国《中国药典》、《全国中药材炮制规范》和省、市、自治区地方炮制规范三级标准共存,地区之间由于差异大量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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