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医疗服务将进医保
国家医疗保障局近日出台《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将纳入现行医疗服务价格的政策体系统一管理,其中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互联网+”医疗服务,备案后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按规定支付。未经批准不得向患者收费
依据规定,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依法合规开展的“互联网+”医疗服务,医疗保障部门主要按项目管理,未经批准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不得向患者收费;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依法合规开展的“互联网+”医疗服务,可自行设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互联网医院则按其登记注册的所有制形式和经营性质适用相应的价格项目政策。
国家医疗保障局负责规范立项原则、项目名称、服务内涵、计价单元、计价说明、编码规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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