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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协出来的“性福”
http://www.100md.com 2008年1月1日 《养生月刊》 2008年第1期
     性生活是人的生理活动,也是人的心理行为,它作为发展爱情,巩固爱情的一种载体和途径,对维护夫妻和谐,营造幸福生活,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而“性福”则是经过夫妻双方“妥协”出来的灵肉交融的愉悦和乐趣。

    尊重对方的性喜好

    性喜好或称性偏爱,是夫妻双方根据各自的爱好,在爱抚行为上和做爱过程中选择的一种方式。从性心理学的角度看,性喜好是从人们内心深处自然流露出来的一种心理渴求、心理欲望和心理行为。如果在性生活过程中,夫妻一方对对方的这种渴求和欲望能主动、积极地给予配合和满足,使对方能“心想事成”,“顺心顺意”,就能最大限度地调动起对方爱的“积极性”,使其性活力增强,性激情充盈,在这种融融的氛围中,性生活就会过得有滋有味,愉快美满,舒心惬意,从而达到真正的“性福”。反之,如果夫妻间对对方的性喜好没有察觉,不理解,不尊重,不配合,甚至不屑一顾,爱情之花就会如同鲜花缺少营养而失去艳丽一样,造成夫妻间感情疏远,冷淡,性生活的热情降温,或引起夫妻间心理上的隔阂和行为上的摩擦,给家庭生活带来阴影。

    夫妻生活讲究质量,“性福”则是高质量生活中的重要标志。而尊重对方的性喜好则能促成“性福”,也是促进“性福”的关键因素。有人曾对一些不同年龄段的“性福”夫妻作过调访,发现大部分人都有各自不同的性喜好和性偏爱。就灯光方面而言,有的人作爱时喜欢关灯就寝,图安宁清静;有的人则喜欢把灯光调至微暗,图营造一种神秘氛围;有的人则喜欢开灯做爱,图在“光天化日”之下,能淋漓酣畅地互相欣赏。从时间方面而言,多数人“照搬照抄”选在晚上,少数人“独辟蹊径”选在中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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