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老年疾病防治三纲五常(1)
1980年,亚太地区老年学会将45~59岁定为老年前期,60岁以上为老年人,60~69岁为老年期,70~89岁为高寿期,90岁以上为长寿期。《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记载:“年四十,而阴气自半也,起居衰矣。年五十,体重、耳目不聪矣。年六十,阴痿,气大衰,九窍不利,下虚上实,涕泣俱出矣。”由此可见,古今都一致认为,人在40岁以后开始逐渐出现生理上的老年性变化,60岁以后老年性变化明显突出。老人以60岁为界限,老年时期的生理特点是脏腑脆弱,形气削减,各器官及功能都处于老化衰退阶段,其适应能力、调节能力、防御能力等各方面也明显衰退,也是容易患病的时期。如果调养不当,在老年前期就容易患病。因此,老年病的范围应扩大到老年前期所患的病症。也就是说,45岁以上由于功能衰退,骨骼、器官老化,适应、调节、防御能力低下而产生的病症都属于老年病,都可按老年病的辨证论治规律进行诊疗、防治。
根据老年前期、老年期病变的发病特点,结合多年的临床实践,我认为老年病的病变规律可归纳为3个纲要:1.平衡失调为纲;2.升降失调为纲;3.和谐失调为纲。在老年病的防治方面宜做到五“常”,即:1.常合理膳食;2.常适量运动;3.常心情舒畅;4.常学习交流;5.常检查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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