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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200481
莫让心理超负荷
http://www.100md.com 2002年1月15日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2002年第2期
     人的心理承受能力有一定的限度,如果所受的刺激超过了这个限度,即为心理超负荷。日常生活中,由于每个人的经历、个性、修养不同,心理承受能力也不相同,因此,判别心理超负荷的标准也不相同。排除生理上的原因,一般来说,下列五种表现即可视为心理超负荷。

    1 近期(一两周内)受过强烈的不良刺激,如失去亲人、莫名其妙受到了冤枉、某种活动遭到失败、精神一直持续在紧张状态之中。

    2 长时间(两周以上)出现疲惫感,尤其是清晨早起感到疲惫不堪或出现原因不明的极度疲劳。

    3 无言、忧郁、不愿与人交往,心慌意乱、烦闷不安、好生气。

    4 食欲不振、头疼失眠、心律不齐等。

    5 工作效率下降,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明显减退。

    一旦出现心理超负荷,千万不可掉以轻心,应该立刻采取措施。比较有效的办法是“扬汤止沸”与“釜底抽薪”。“扬汤止沸”就得停止工作或减轻工作量,增加休息时间。休息的方法很多,如美美地睡一觉,或者到公园、风景区散散步,参加一些文娱和体育活动。“釜底抽薪”则是消除不良的刺激。采用的方法有:一是要调动自己心理防卫机制,努力走出心理困境;二是倾诉,向亲友或能理解自己的人说出心中的苦闷,从中得到安慰,减轻心理上的负担;三是求助于心理医生,从他们那里得到指导和帮助,使自己走出困境。 (倪忠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