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慎对待学生的过错
为什么学校在这一事件中不能尊重学生的人格,给学生以平等相处的环境?难道我们的教育者就真的无视学生的自尊,只能用错误的方式去纠正错误吗?
为什么我们的学生在经历这一事件时,表现出如此脆弱的心理,轻易选择了轻生?难道他不珍爱生命吗?
是我们的老师错了,还是我们的教育错了?是我们的孩子错了,还是我们的家长错了?
一名12岁的初一男生因喊同班一位女生的绰号被校领导当着全校学生的面批评一顿,他又羞又怕,回家喝了农药。顿时舆论哗然。人们在惊呼“简单教育险些扼杀稚嫩生命”的同时,除了从教育的角度去探讨对学生人格的尊重和教育的方式方法,以及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角度去探讨学校抑或是家庭的责任和过失外,我们似乎还应该思考些什么?
事实上,问题的出现暴露的只是一个矛盾被激化以后的表象,这就如同我们在海上航行时发现冰山一样,我们眼前所看到的仅仅是浮在海面上的冰山的一角,它巨大的冰体被掩盖在我们看不到的海面下,如果我们要想避免撞击的危险,就应该努力去发现那巨大的冰体,从而选择航向。对于这件事来说,我想,我们要思考的应该是许多个为什么。
学校为什么要对学生进行大会批评?
那是因为这个学生侮辱性的语言构成了对另一位同学的伤害,也是因为这种不文明的语言有损学校荣誉,再加上这个孩子平时就有不良的行为,因此学校决定用惩罚的手段去矫正这一不良的行为,而惩罚的代价是学生自尊心的伤害。
这种做法是不是错了呢?没有。
从行为心理学的角度来说,行为是通过后天的学习获得的,不好的、不正常的行为是在不利的环境条件影响下而产生的某种不适当学习的结果。这可以通过一定的教育、训练等改变,其中惩罚就是一种有效的手段。
在这件事的处理上,学校的动机是善良的,它所期望的目的也是无可非议的。
然而,为什么良好的动机却收到了如此糟糕的结果呢?问题出在哪里呢?
问题出在我们对学生人格的定位上。在这个事件中,当我们的教育者被告知有学生受到了同学的语言侮辱时,第一反应是气愤,接着会这样想:“这个学生真令人厌恶,不把心思用在学习上,偏偏去招惹别人,品质太坏,应该好好教育教育他,这样下去还得了。”
当我们带着这样一种模式去接受这一事件的时候,我们便在无意中把学生的错误和学生的人品混为一谈,也就是说,我们评价的已经不是学生所犯的错误了,而是他的整个人。这样一来,我们便在心中首先对学生的人格有一个否定,于是就不会把沟通的机会和一份宽容留给学生。在这种思维模式支配下,我们的教育者往往会忽略这个年龄学生的一些心理特点,不能心平气和地去评价和处理这件事。
那么学生呢?他就真的如教师想像中的那样,是一个故意以伤害别人为快乐又不要自尊的“坏学生”吗?
显然不是,如果是的话,他不会去喝农药。学生在这一事件中所表现出来的脆弱心理说明他有委屈,说明他要自尊。
孩子为什么要用侮辱性的绰号去伤害他的同学?难道他们不友好吗?
可以肯定地说,学生的行为是错误的。处在这一年龄段的学生一个显著的心理特点是渴望获得同伴的认可。在这一发展阶段中,学生最重视的是他的伙伴和他所处的团体。对于他们来说,获得同伴的接纳和认可是他们最渴求的。于是他们会在自己向往的团体中想方设法获得这种接纳和认可,而在同伴中被认为是英雄可以让他们感到自豪。于是,他们会以一些不符合道德规范的行为方式去证明自己的勇敢。因此,当我们发现一个男生的不良行为时,应该尽可能地弄明白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是一种友善的玩笑呢?(如果他们平时经常开这种玩笑的话)还是表达一种对女生的喜欢?(用招惹她生气去获得对方的注意是这个年龄段男生的一种表达方式)是一种平日的敌对呢?(对以往的过节儿采取的一种报复手段)还是为了在同伴中表现自己的勇敢……
只要学生不是基于敌对而产生的报复行为的话,我们完全没有必要把问题看得这么重,以致于把它上纲上线,因为后者会让我们对学生产生人格上的否定。这样,学生会感到委屈,而且会增加对教育者的抵触。学生为什么会感到委屈?为什么觉得难以承受?
“为什么别人也叫了我的绰号反击了我,偏偏是我一个人在大会上被批评?”学生感受到的是一种处理上的不公平,他会想:“难道我就没有自尊了吗?”除此之外,学生还会感到老师不喜欢自己,这样认知会导致学生对错误的推诿,以至于让我们觉得他是那么顽固地不肯承认自己的错误。
如果我们暂且撇开对这件事情的处理不说,我不知道我们的教育者能不能从学生的这句话中感悟到什么?学生是有自尊的,他渴望他的老师对他不持有偏见,他也希望从老师那里得到一种信任,相信他能够改正。如果我们相信这一点的话,我们就会对他的行为给予更多的宽容。因为我们知道,一个有自尊的学生应该是向上的,也是可以改变的。如果我们考虑到这一点,给学生一个自我认识的过程,矛盾可能就不会激化了。
难道就没有更好的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吗?
事实上,我们完全可以换一种方式来处理这件事,但前提必须是改变对学生的认知模式。具体地说就是:学生在这件事情上有错误,但不能说明他这个人总是犯错。
如果我们基于这种态度去认知的话,我们便会认为学生有犯错误的能力,也有改正错误的能力。这是一种积极的评价模式,带着这种模式去解决问题的话,我们就会选择一种友好的、建设性的方法。比如说,我们可以通过心理辅导的形式来解决这个问题。
具体的做法是,我们以发生的这一事件为主题,运用心理学中的角色扮演法,让同学们分别扮演事件中的男女主角,让每个人都体会一下被别人喊侮辱性的绰号时的心理感受,设身处地地去思考这种做法对别人所构成的伤害,从而在今后的相处中避免这种伤害的发生。可以相信,学生们在这种活动中,完全有能力认识自己的错误,学习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也会更乐意为同学之间的友谊而改变自己,向对方真诚地道歉。因为,学生们是希冀友好的。
事实上,当我们把问题交给学生自己去解决的时候,我们也就在无形中向学生传递着一种信任,而这种信任就是一种“皮格马利翁效应”,你期望学生什么,学生就会朝着你所期望的方向去努力,因为他从你的期望中获得了一种改变自己的内驱力。
我们的心理教育应该怎样走进孩子的心里?
这个问题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开展学校心理咨询和辅导。在这项工作中,我们不仅要把心理学的知识教给学生,还要让学生知道怎样去运用。这样一来就涉及到如何设计、实施心理辅导活动课的问题,我们有必要和心理学专家一起来完成这一课题。同时,我们在培养学校心理咨询队伍方面,也有必要进行一定的专业培训,包括心理学理论的学习,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方法的掌握和运用以及精神医学知识的了解。应该说,一个有效的学校心理咨询队伍应该由学校心理辅导员、心理学专家、精神医学专家组成。
二是开展家长学校讲座,了解儿童、青少年的心理发展规律和特点,让他们学会在生活中正确对待孩子的情绪变化、人格塑造和意志培养等诸多问题。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我们不能只满足于我们的家长乃至我们的老师对孩子说:“你真棒!你一定行!”这一类形式化的语言,而是要让我们的教育者们从心里对学生发出这种肯定和赞赏。 (渠慎金 李 茜)
为什么我们的学生在经历这一事件时,表现出如此脆弱的心理,轻易选择了轻生?难道他不珍爱生命吗?
是我们的老师错了,还是我们的教育错了?是我们的孩子错了,还是我们的家长错了?
一名12岁的初一男生因喊同班一位女生的绰号被校领导当着全校学生的面批评一顿,他又羞又怕,回家喝了农药。顿时舆论哗然。人们在惊呼“简单教育险些扼杀稚嫩生命”的同时,除了从教育的角度去探讨对学生人格的尊重和教育的方式方法,以及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角度去探讨学校抑或是家庭的责任和过失外,我们似乎还应该思考些什么?
事实上,问题的出现暴露的只是一个矛盾被激化以后的表象,这就如同我们在海上航行时发现冰山一样,我们眼前所看到的仅仅是浮在海面上的冰山的一角,它巨大的冰体被掩盖在我们看不到的海面下,如果我们要想避免撞击的危险,就应该努力去发现那巨大的冰体,从而选择航向。对于这件事来说,我想,我们要思考的应该是许多个为什么。
学校为什么要对学生进行大会批评?
那是因为这个学生侮辱性的语言构成了对另一位同学的伤害,也是因为这种不文明的语言有损学校荣誉,再加上这个孩子平时就有不良的行为,因此学校决定用惩罚的手段去矫正这一不良的行为,而惩罚的代价是学生自尊心的伤害。
这种做法是不是错了呢?没有。
从行为心理学的角度来说,行为是通过后天的学习获得的,不好的、不正常的行为是在不利的环境条件影响下而产生的某种不适当学习的结果。这可以通过一定的教育、训练等改变,其中惩罚就是一种有效的手段。
在这件事的处理上,学校的动机是善良的,它所期望的目的也是无可非议的。
然而,为什么良好的动机却收到了如此糟糕的结果呢?问题出在哪里呢?
问题出在我们对学生人格的定位上。在这个事件中,当我们的教育者被告知有学生受到了同学的语言侮辱时,第一反应是气愤,接着会这样想:“这个学生真令人厌恶,不把心思用在学习上,偏偏去招惹别人,品质太坏,应该好好教育教育他,这样下去还得了。”
当我们带着这样一种模式去接受这一事件的时候,我们便在无意中把学生的错误和学生的人品混为一谈,也就是说,我们评价的已经不是学生所犯的错误了,而是他的整个人。这样一来,我们便在心中首先对学生的人格有一个否定,于是就不会把沟通的机会和一份宽容留给学生。在这种思维模式支配下,我们的教育者往往会忽略这个年龄学生的一些心理特点,不能心平气和地去评价和处理这件事。
那么学生呢?他就真的如教师想像中的那样,是一个故意以伤害别人为快乐又不要自尊的“坏学生”吗?
显然不是,如果是的话,他不会去喝农药。学生在这一事件中所表现出来的脆弱心理说明他有委屈,说明他要自尊。
孩子为什么要用侮辱性的绰号去伤害他的同学?难道他们不友好吗?
可以肯定地说,学生的行为是错误的。处在这一年龄段的学生一个显著的心理特点是渴望获得同伴的认可。在这一发展阶段中,学生最重视的是他的伙伴和他所处的团体。对于他们来说,获得同伴的接纳和认可是他们最渴求的。于是他们会在自己向往的团体中想方设法获得这种接纳和认可,而在同伴中被认为是英雄可以让他们感到自豪。于是,他们会以一些不符合道德规范的行为方式去证明自己的勇敢。因此,当我们发现一个男生的不良行为时,应该尽可能地弄明白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是一种友善的玩笑呢?(如果他们平时经常开这种玩笑的话)还是表达一种对女生的喜欢?(用招惹她生气去获得对方的注意是这个年龄段男生的一种表达方式)是一种平日的敌对呢?(对以往的过节儿采取的一种报复手段)还是为了在同伴中表现自己的勇敢……
只要学生不是基于敌对而产生的报复行为的话,我们完全没有必要把问题看得这么重,以致于把它上纲上线,因为后者会让我们对学生产生人格上的否定。这样,学生会感到委屈,而且会增加对教育者的抵触。学生为什么会感到委屈?为什么觉得难以承受?
“为什么别人也叫了我的绰号反击了我,偏偏是我一个人在大会上被批评?”学生感受到的是一种处理上的不公平,他会想:“难道我就没有自尊了吗?”除此之外,学生还会感到老师不喜欢自己,这样认知会导致学生对错误的推诿,以至于让我们觉得他是那么顽固地不肯承认自己的错误。
如果我们暂且撇开对这件事情的处理不说,我不知道我们的教育者能不能从学生的这句话中感悟到什么?学生是有自尊的,他渴望他的老师对他不持有偏见,他也希望从老师那里得到一种信任,相信他能够改正。如果我们相信这一点的话,我们就会对他的行为给予更多的宽容。因为我们知道,一个有自尊的学生应该是向上的,也是可以改变的。如果我们考虑到这一点,给学生一个自我认识的过程,矛盾可能就不会激化了。
难道就没有更好的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吗?
事实上,我们完全可以换一种方式来处理这件事,但前提必须是改变对学生的认知模式。具体地说就是:学生在这件事情上有错误,但不能说明他这个人总是犯错。
如果我们基于这种态度去认知的话,我们便会认为学生有犯错误的能力,也有改正错误的能力。这是一种积极的评价模式,带着这种模式去解决问题的话,我们就会选择一种友好的、建设性的方法。比如说,我们可以通过心理辅导的形式来解决这个问题。
具体的做法是,我们以发生的这一事件为主题,运用心理学中的角色扮演法,让同学们分别扮演事件中的男女主角,让每个人都体会一下被别人喊侮辱性的绰号时的心理感受,设身处地地去思考这种做法对别人所构成的伤害,从而在今后的相处中避免这种伤害的发生。可以相信,学生们在这种活动中,完全有能力认识自己的错误,学习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也会更乐意为同学之间的友谊而改变自己,向对方真诚地道歉。因为,学生们是希冀友好的。
事实上,当我们把问题交给学生自己去解决的时候,我们也就在无形中向学生传递着一种信任,而这种信任就是一种“皮格马利翁效应”,你期望学生什么,学生就会朝着你所期望的方向去努力,因为他从你的期望中获得了一种改变自己的内驱力。
我们的心理教育应该怎样走进孩子的心里?
这个问题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开展学校心理咨询和辅导。在这项工作中,我们不仅要把心理学的知识教给学生,还要让学生知道怎样去运用。这样一来就涉及到如何设计、实施心理辅导活动课的问题,我们有必要和心理学专家一起来完成这一课题。同时,我们在培养学校心理咨询队伍方面,也有必要进行一定的专业培训,包括心理学理论的学习,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方法的掌握和运用以及精神医学知识的了解。应该说,一个有效的学校心理咨询队伍应该由学校心理辅导员、心理学专家、精神医学专家组成。
二是开展家长学校讲座,了解儿童、青少年的心理发展规律和特点,让他们学会在生活中正确对待孩子的情绪变化、人格塑造和意志培养等诸多问题。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我们不能只满足于我们的家长乃至我们的老师对孩子说:“你真棒!你一定行!”这一类形式化的语言,而是要让我们的教育者们从心里对学生发出这种肯定和赞赏。 (渠慎金 李 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