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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惩罚的误区
http://www.100md.com 2003年4月15日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2003年第11期
     惩罚是家长和教师教育青少年的常用手段。虽然,绝大多数教育心理学理论都认为奖励比惩罚好,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在教育中要完全放弃惩罚。在这里,我们关注的焦点不是要不要惩罚,而是如何改进惩罚方式。在现实生活中,错误的甚至有害的惩罚经常出现,有的还带来了非常严重的后果,之所以如此,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不少人对于惩罚存在误解。因此,如何走出误区,改变陈旧的惩罚观念,避免有害的惩罚方式,采用更加有效的教育手段,扩大惩罚的正面影响,是家长和教师都必须认真考虑的问题。

    本文首先分析对于惩罚的常见误解,然后讨论对于惩罚需要深思的几个问题,最后提出几点建议。

    对于惩罚的常见误解

    在中国历史上,以惩罚作为教育儿童的手段可以说是源远流长,不少历史故事都将父母惩罚子女当作美谈,很多民间谚语也给打骂儿童赋予了合理化的解释。以下几点是中国传统教育中比较突出的观念,用现代心理学的眼光来看,这些观念的局限性显而易见。

    误解1:打骂是惩罚的常见误解。

    按照现代教育心理学的观点,惩罚是呈现一个负性刺激或剥夺一个正性刺激以使某种反应减少的程序。惩罚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可以是较为严厉的体罚、训斥,也可以是比较温和的批评,还可以采取故意忽略、态度冷漠、压制或剥夺爱好等形式。当然,在实际生活中,中国的家长和教师也会采用各种惩罚方式,不过,骂和打似乎是最常用的手段。之所以如此,可能有两个主要原因:一是一些家长和教师要惩罚儿童时,往往是“在气头上”,非打骂不能解气;二是不少家长和教师都有比较强的权威主义倾向,缺乏与儿童平等交往的意识,而打骂是表现权威感的一种常见方式。很显然,在这样的心理背景下,以打骂为主要方式的惩罚更多的是为了满足家长和教师自己的需要,是为了出气或显示威风,帮助孩子纠正不良行为的功能反而可能被忽视了。

    误解2:家长和教师有权利打骂自己的孩子。

    在封建社会,孩子被当作父母的私有财产,而“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观念使教师也成为“准家长”。在不少人的头脑中,“自己的孩子自己打,天经地义”。一些家长甚至害怕教师不敢惩罚自己的孩子,主动提出“孩子就交给您了,要打要骂都由您”。显然,这种观念与强调保护儿童权益的现代伦理背道而驰。

    误解3:家长和教师有责任以打骂的方式管教自己的孩子。

    中国传统思想强调“子不教,父之过”,要求父母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这本来是一件很好的事情。但是,对于教育的方式,却主张以权威性的管教为主,将打骂合理化,认为儿童“不打不骂会变坏”。这样一来,打骂孩子不仅是一种权利,而且成为一种责任。打骂孩子的父母往往被认为是尽职尽责的好父母。在这种观念主导下,以积极的方式鼓励、呵护孩子的责任往往被忽视。

    误解4:只要出于“爱”的动机,怎么打骂孩子都是可以的。

    在强调家长权威的传统中国社会,“天下无不是的父母”。由于父母对子女的“爱”是不容置疑的,所以,在动机良好的前提下,父母做什么都是为了子女好,于是,“打是疼,骂是爱”,打骂子女被解释为一种高尚的道德行为。显然,这种理解与强调儿童权益,将打骂儿童视为违法行为的现代观念是完全不同的。

    误解5:打骂越狠,表明爱心越深。

    不少家长和教师相信“爱之深,责之切,打之烈”,觉得打骂如果不痛不痒,就没有什么效果,就是一种对儿童不负责任、缺乏爱心的表现。打骂越狠,就代表爱心越深。一些家长最常用的口头禅是:打在子女的身上,痛在父母的心上。这种想法虽然用心良苦,却忽视了一个基本事实:子女不仅有身体,而且也有心灵,他们的身体挨打时,他们的心灵一样痛。

    误解6:打骂越狠,教育效果越好。

    很多家长和教师相信“自古英雄多磨难”,“重棒底下出孝子”,于是,他们认为教育效果跟打骂的程度成正比。其实,这是一种特别偏颇、特别有害的观念。事实上,无论是英雄,还是普通人,要健康成长,都需要很多正面的关怀、鼓励。如果一个人经历的只有磨难,他无法正常生存,更谈不上成为英雄。在承认磨难的正面作用的同时,我们不能忽视一个基本事实:有更多的人在磨难中退缩甚至崩溃,有更多的儿童在棍棒下成为“逆子”、 “恶子”, 甚至成为凶狠毒辣、危害社会的恶棍。

    误解7:对好孩子也要打骂。

    一些家长和教师抱有“鞭打快牛”的想法,认为对好孩子也不能放松,也要不时以打骂的方式给他们提醒,否则他们就会“翘尾巴”。这种类似“施虐狂”的做法,无疑会给青少年带来很大的困惑与心理伤害。

    需要深思的几个问题

    上述的各种误解根源于权威主义的家长制文化,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根深蒂固的东西,成为人们不自觉的习惯思维。要消除这些误解,我们需要认真思考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惩罚的目的到底是什么?是显示权威?是发泄不满?是迁怒无辜?还是纠正不良行为,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

    第二,家长和教师真的有权利任意惩罚自己的孩子或学生吗?孩子的权益在哪里?

    第三,打骂的效果到底如何?短期效果也许很明显,高压之下青少年可能被管住了,但是,长期效果呢?行为上可能变乖了,心理上呢?可能的心理伤害有多大?

    第四,除了打骂,还有别的惩罚方法吗?如何避免有害的惩罚方式,采用更加有效的教育手段?

    我们认为,每一位家长和教师,在准备处罚青少年之前,都应该好好想想这些问题。

    几点建议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提出以下建议,作为惩罚的几个原则,供家长和教师参考。

    第一,目的正当。要明确惩罚的目的,避免为惩罚而惩罚,更要避免为了出气或显示权威而惩罚。作为教育者,对孩子或学生的惩罚只有以引导、教育本身为目的,才是正当的。

    第二,考虑效果。要从青少年角度去考虑惩罚的多方面效果。目的正当、动机良好并不意味着就可以随心所欲地去惩罚青少年。只有能够帮助青少年纠正不良行为、更加健康成长的惩罚才是可以接受的。

    第三,强度合适,尽量温和。能够不用惩罚时,就尽可能不用惩罚。惩罚强度的决定要根据效果和青少年的承受能力,而绝对不能根据家长或教师的脾气大小或愤怒程度。

    第四,注意方式。尽可能选择青少年容易接受、教育效果良好,不会造成心理伤害的方式。一般来说,打骂虽然对行为有明显的制约作用,但是它不文明、不具备真正的教育引导功能,所以应该尽量避免这种方式。

    第五,沟通。惩罚前后应该与青少年多沟通,告诉他们惩罚的原因与方式,给他们提出改进自己行为的建议,及时跟踪他们的反应,并给予必要的辅导帮助。 (何友晖 彭泗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