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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颁布《关于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做好2005年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通知》
2005年3月1日,教育部颁布了《关于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做好2005年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就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问题及德育问题涉及了八个方面。
一、要进一步深化德育课程改革,切实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要将德育与各科教学融合起来,积极开展德育教学改革与试验,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各种启发式、参与式、讨论式的教育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的针对性、感染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动力。
二、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各地要学习借鉴北京市推广普及校园新童谣的新鲜经验,在中小学校开展编创、征集、推广、诵读新童谣和儿童诗歌的活动。要根据新时期的特点,坚持贴近学生生活、贴近学生实际、贴近学生群体,举一反三,不断创新出学生喜闻乐见的教育活动。
三、认真组织开展好2005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各地要以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和长征70周年为重点,开展好“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加深学生对爱好和平和维护民族团结的认识。
四、积极推进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切实关心、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各地要认真研究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对中小学生心理素质的影响,重视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试验示范工作,并积极开展农村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试点工作,推进心理健康教育由城市中小学向农村中小学普及。要加强对中小学教师开展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培训,通过专题讲座、案例分析、观摩与交流等多种形式,引导教师尊重学生、热爱学生,强化教师保护学生心理健康成长的自觉意识,促进学生人格的健康发展。有条件的学校要配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专职教师,开展符合儿童身心成长规律、符合教育规律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要针对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家庭等特殊家庭学生以及农村“留守儿童”存在的心理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教育和辅导,提高他们抵抗挫折、克服困难的能力。
五、切实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团队组织的优势。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校要重视班主任工作,并采取措施鼓励教师积极主动地承担班主任工作,激励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的优秀教师担任班主任。要充分发挥学校党团组织、少先队和学生社团组织的优势,开展丰富多彩的团队活动和班级活动。
六、加强中小学生文明习惯教育和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结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大力开展中小学生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培养
学生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和文明习惯。要把法制教育作为学校德育的一项重要工作,创新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途径,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七、进一步发挥校外活动场所的育人功能,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要发挥校外活动场所和社会实践基地在学生德育方面的重要作用,支持现有的场所和基地,开发符合青少年学生身心特点、具有吸引力的实践活动项目,增强活动项目的思想性、趣味性和互动性。要积极探索青少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新形式、新途径,努力将社会实践活动与学校课程有机结合起来。
八、密切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联系,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氛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积极参与“小公民道德建设”和“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家庭教育宣传活动,积极促进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有机统一和协调。要积极参与建立并充分利用社区教育平台,发挥各种社会文化教育资源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宣传与精神文明建设、公安、文化、新闻、出版、体育、科技、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机构的合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努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氛围。
本刊记者/于 洪
教育部2005年第5次新闻发布会
——介绍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有关情况
2005年3月29日上午10∶30~11∶30,由新闻办组织,在教育部新楼二层报告厅召开了教育部2005年第5次新闻发布会,教育部体卫艺司司长杨贵仁和副司长廖文科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有关情况作了重要的介绍。
虽然近年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总体有所好转,但由于各地工作开展不平衡,致使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在今后一段时期,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对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切实树立“学生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度,包括进一步明确卫生部门、教育部门和学校的责任,落实各项监管责任。
二是,研究制定食堂从业人员培训要求,建立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制度。
三是,坚持每年一次的以学校食品卫生为重点的学校卫生工作检查制度等。
四是,建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制度,进一步完善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流行等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及应急处理机制。
五是,继续推动各地将农村中小学食堂、饮水设施改善纳入第二期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同时督促地方各级政府加大投入,以此推动农村学校食堂和饮水设施改善工作。
六是,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本刊记者/石 磊
育人为本创新机制规范管理新《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出台
2005年3月29日上午9∶00~10∶30,教育部举行2005年第四次新闻发布会。会上由教育部学生司司长林蕙青介绍了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有关情况。
新《规定》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的科学研究机构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高职)学生的管理。对接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港澳台侨学生、留学生的管理参照实施。新《规定》自2005年9月1日施行。
新《规定》不仅体现了继承性、创新性、时代性和规范性的制度创新特征,而且也体现了人性化、民主化、法制化、科学化的现代学生管理的总体趋势,更体现了党和国家以及社会各界对高校学生的关爱和殷切期望。它不仅是我国高校在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内学生管理的依据,而且也是我国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创新的新起点。为确保对新《规定》的正确理解与全面实施,教育部将组织编写《规定》读本,印发“示范性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选编《高校学生管理案例及分析》,举办培训班等。帮助、指导学校正确理解把握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系统清理以往规定,全面建立、完善学校学生管理制度,以贯彻实施《规定》为新起点,推动我国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在现代管理制度建设和管理水平上跨上新台阶。
本刊记者/商悦鹏
河北省石家庄市27中学首设心理班干部
“我们班有了心理班干部!以后我们班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会更加有意思!”河北省石家庄27中学初一、高一年级的学生高兴地对记者说。石家庄市27中学在全省率先启动了“班级心理委员制度”,男女生各设一名。2005年3月22日,初一、高一年级22个班的44名心理委员正式上岗。
2005年3月1日,教育部颁布了《关于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做好2005年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就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问题及德育问题涉及了八个方面。
一、要进一步深化德育课程改革,切实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要将德育与各科教学融合起来,积极开展德育教学改革与试验,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各种启发式、参与式、讨论式的教育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的针对性、感染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动力。
二、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各地要学习借鉴北京市推广普及校园新童谣的新鲜经验,在中小学校开展编创、征集、推广、诵读新童谣和儿童诗歌的活动。要根据新时期的特点,坚持贴近学生生活、贴近学生实际、贴近学生群体,举一反三,不断创新出学生喜闻乐见的教育活动。
三、认真组织开展好2005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各地要以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和长征70周年为重点,开展好“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加深学生对爱好和平和维护民族团结的认识。
四、积极推进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切实关心、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各地要认真研究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对中小学生心理素质的影响,重视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试验示范工作,并积极开展农村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试点工作,推进心理健康教育由城市中小学向农村中小学普及。要加强对中小学教师开展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培训,通过专题讲座、案例分析、观摩与交流等多种形式,引导教师尊重学生、热爱学生,强化教师保护学生心理健康成长的自觉意识,促进学生人格的健康发展。有条件的学校要配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专职教师,开展符合儿童身心成长规律、符合教育规律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要针对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家庭等特殊家庭学生以及农村“留守儿童”存在的心理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教育和辅导,提高他们抵抗挫折、克服困难的能力。
五、切实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团队组织的优势。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校要重视班主任工作,并采取措施鼓励教师积极主动地承担班主任工作,激励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的优秀教师担任班主任。要充分发挥学校党团组织、少先队和学生社团组织的优势,开展丰富多彩的团队活动和班级活动。
六、加强中小学生文明习惯教育和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结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大力开展中小学生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培养
学生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和文明习惯。要把法制教育作为学校德育的一项重要工作,创新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途径,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七、进一步发挥校外活动场所的育人功能,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要发挥校外活动场所和社会实践基地在学生德育方面的重要作用,支持现有的场所和基地,开发符合青少年学生身心特点、具有吸引力的实践活动项目,增强活动项目的思想性、趣味性和互动性。要积极探索青少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新形式、新途径,努力将社会实践活动与学校课程有机结合起来。
八、密切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联系,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氛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积极参与“小公民道德建设”和“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家庭教育宣传活动,积极促进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有机统一和协调。要积极参与建立并充分利用社区教育平台,发挥各种社会文化教育资源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宣传与精神文明建设、公安、文化、新闻、出版、体育、科技、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机构的合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努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氛围。
本刊记者/于 洪
教育部2005年第5次新闻发布会
——介绍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有关情况
2005年3月29日上午10∶30~11∶30,由新闻办组织,在教育部新楼二层报告厅召开了教育部2005年第5次新闻发布会,教育部体卫艺司司长杨贵仁和副司长廖文科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有关情况作了重要的介绍。
虽然近年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总体有所好转,但由于各地工作开展不平衡,致使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在今后一段时期,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对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切实树立“学生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度,包括进一步明确卫生部门、教育部门和学校的责任,落实各项监管责任。
二是,研究制定食堂从业人员培训要求,建立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制度。
三是,坚持每年一次的以学校食品卫生为重点的学校卫生工作检查制度等。
四是,建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制度,进一步完善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流行等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及应急处理机制。
五是,继续推动各地将农村中小学食堂、饮水设施改善纳入第二期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同时督促地方各级政府加大投入,以此推动农村学校食堂和饮水设施改善工作。
六是,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本刊记者/石 磊
育人为本创新机制规范管理新《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出台
2005年3月29日上午9∶00~10∶30,教育部举行2005年第四次新闻发布会。会上由教育部学生司司长林蕙青介绍了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有关情况。
新《规定》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的科学研究机构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高职)学生的管理。对接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港澳台侨学生、留学生的管理参照实施。新《规定》自2005年9月1日施行。
新《规定》不仅体现了继承性、创新性、时代性和规范性的制度创新特征,而且也体现了人性化、民主化、法制化、科学化的现代学生管理的总体趋势,更体现了党和国家以及社会各界对高校学生的关爱和殷切期望。它不仅是我国高校在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内学生管理的依据,而且也是我国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创新的新起点。为确保对新《规定》的正确理解与全面实施,教育部将组织编写《规定》读本,印发“示范性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选编《高校学生管理案例及分析》,举办培训班等。帮助、指导学校正确理解把握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系统清理以往规定,全面建立、完善学校学生管理制度,以贯彻实施《规定》为新起点,推动我国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在现代管理制度建设和管理水平上跨上新台阶。
本刊记者/商悦鹏
河北省石家庄市27中学首设心理班干部
“我们班有了心理班干部!以后我们班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会更加有意思!”河北省石家庄27中学初一、高一年级的学生高兴地对记者说。石家庄市27中学在全省率先启动了“班级心理委员制度”,男女生各设一名。2005年3月22日,初一、高一年级22个班的44名心理委员正式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