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气质、个性与期负行为的关系及教师干预
欺负是中小学普遍存在的一种攻击行为,如不加以干预,会对儿童的身心健康产生消极影响。欺负人的儿童(欺负者)会形成“欺负有理”的错误观念,形成攻击性人格,以致出现犯罪行为;受欺负儿童则容易因此出现逃学、学习成绩下降、自信心不足等问题。作为教育工作者,应对此给予足够的重视,并采取有效的措施,以减少此类行为的发生。
一、气质与欺负行为
心理学家把因人的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等生理特征不同而组合成的心理类型称为气质,实际上可以视为个性的生理基础。儿童的气质可分为5种类型:即容易型、困难型、发动迟缓型、中间偏困难型和中间偏容易型。在婴儿期为困难型气质的儿童,长大后常表现出活动较多,日常生活和学习活动无规律,对新环境或新刺激不易适应,情绪反应的强烈程度高等特征,易出现焦虑、抑郁和注意力障碍,产生攻击性行为的可能性较大。气质类型最普遍的划分是4个类型:即胆汁质、多血质、粘液质和抑郁质。胆汁质类型的人情绪激动水平较高,速度较快,行为上更富于侵犯性、攻击性和冲动性。
近来的分子生物学研究支持了气质有生物基础的假设。由此可见,攻击行为的产生有着生物学基础,并具有一定的遗传性。但是,气质只是决定了行为的表达方式,并不能决定具体的行为表现。气质特征通过环境因素而对儿童的行为产生影响,即儿童的行为表现是其自身的气质特征与环境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这种作用主要表现在:气质特征与环境因素是否协调,两者协调时,有利于儿童行为的正常发展;否则,则容易发生行为问题。
二、个性与欺负行为
个性是构成一个人的思想、情感及行为的特有统合模式,这个独特模式包含了一个人区别于他人的稳定而统一的心理品质。对86名服刑期男性少年罪犯和33名中专学生进行的个性调查发现,男性少年暴力罪犯中以病态人格和疑病人格最为显著,其他多表现为轻度偏离的人格特征。一些潜在的、少年犯特有的、区别于同伴的个性特征影响攻击行为的产生。
第一,学前出现的特定的反社会人格特征可以预测其以后的犯罪行为。
第二,研究表明,少年犯在儿童期更容易冲动,比他们的同伴更容易产生注意力不集中、多动失调(ADHD)。ADHD的产生被认为是由生物基础决定的,表现为冲动、注意力不集中、松懈和过量的活动等特点。
第三,有关研究发现,罪犯与正常青少年在认知和道德发展方面存在差异。少年犯罪的孩子在标准化的智力测验中比他们的同伴得分要低,在学校的表现也很差。
第四,攻击性儿童在先前大都有一段同伴关系不良的经历。
攻击性高的儿童更可能表现出对敌意性线索的注意偏向;在意图不明的情境中更可能对他人的行为作敌意性归因;行为搜索或问题解决策略具有某种缺陷,并且对攻击后果抱乐观的期待。欺负者一般对欺负他人的行为持肯定和认可态度,甚至把支配和控制他人看作社会生活的要求。可见,欺负行为在很大程度上是欺负者“欺负有理”的价值观与其(身体)力量优势相结合的产物,而对欺负行为的这种错误理解构成了欺负者个性的认知基础。在某种意义上,欺负被当作欺负者对待和适应环境的一种行为策略。在适宜的刺激条件下,个体个性倾向就会“启动”这种适应机制,将某种欺负行为释放出来。
个体的生理因素对其气质有着决定性的影响,气质是攻击行为产生的生物学基础,具有一定的遗传倾向。但气质本身无好坏之分,只有与环境相互作用,形成了某种个性,才能引起攻击行为。
三、教师对欺负的干预措施
教师在欺负干预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不仅要直接处理已经发生的欺负事件,协调欺负者、受欺负者及其同伴的关系,还要对班级的干预活动做出整体计划和具体指导。
⒈从班级管理方面进行干预
(1)制定班级规则
制定一些专门针对欺负的规则。这不仅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而且还能使学生学会理解他人的感情,对班级氛围的改善有积极作用。班规的制定通常要遵守以下三个原则:不欺负他人的原则、努力帮助受欺负者的原则、关注易受忽视同伴的原则。在实施时,教师要注意做到奖惩并举,这意味着不仅要有针对积极行为的奖赏规则,还要有针对违规行为的处罚规则。因为大多数受欺负者的自尊水平都比较低,适当的表扬有助于提高他们的自尊水平,从而相应地提高其应对欺负的信心和能力。而对欺负行为采取适当的惩罚措施,则有助于欺负者学会更好地控制自己的不良行为。教师要尽可能地向学生解释清楚班规的作用,使欺负者意识到自己的欺负行为对自身及他人所造成的危害。同时,教师也应让那些很少故意去欺负他人却容易卷入欺负事件中的学生明白,即使没有主动地欺负别人,只在一旁充当欺负者的同盟也是不正确的行为,他们同样应对所发生的欺负事件负责任。
(2)召开主题班会
教师在班会上开展的各类活动(如:讨论班规和班级欺负现状、评定欺负干预效果等),有利于培养学生正确的反欺负意识,深化欺负干预的效果。因此,召开主题班会是进行班级欺负干预的理想措施之一。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具体年龄和发展状况来确定主题班会的主题,其基本宗旨在于减少学校欺负、改善师生及同伴关系。其内容可以围绕培养学生社会交往技能、提高问题解决能力、提升现有自尊水平和改变解决争端方法等方面而展开。
(3)开展日常教育
将欺负问题融入日常教育会使学生更易接受。欺负干预的日常教育策略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恰当地运用表扬和处罚。教师表扬可以有效地促进班级氛围的改善,提高学生的自尊水平,增强学生的上进心与行为控制力;而处罚作为一种行为约束手段,能有效地控制学生的不良行为,帮助学生习得正确的行为模式。二是进行合作学习。以小组合作为基础开展学习活动,不仅有利于促进学生学习的积极主动性,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而且能对学生心理社会性发展的诸多方面产生积极影响。
(4)开展有关欺负的文娱活动
开展丰富多彩的班级文娱活动,可以使班级中的每个学生都体验到成功的快乐,有利于降低学生的焦虑水平,引发其主观幸福感,改善其人际交往策略,从而有效地防止欺负的发生。
(5)召开家长会
召开家长会,要求班中的每一位学生的家长均能到会,就欺负/受欺负问题以及如何改善班风等问题进行讨论。
2.对个体水平的干预
(1)与欺负者谈话
通过谈话,教师可以帮助欺负者认识到欺负问题的危害,纠正其认知上的偏差,使其能更好地换位思考,理解受欺负者的感受,从根本上抑制欺负问题的再度发生。教师要注意因材施教,即根据欺负者的年龄、性别、人格特点以及欺负产生的原因来确定谈话的内容,选择具体策略。总体来说,以下几条谈话原则可以适用于所有类型的欺负者:
第一,冷静。在遇到欺负事件时,如果教师怒火中烧、不能很好地控制自己的情绪,不仅于事无补,而且有时还会使问题变得更糟。
第二,接纳。教师要认真地倾听学生的谈话,理解尊重学生的意见,分析解决问题时以事实为依据,不简单地批评指责,不伤害学生的自尊心,认真帮助学生认清问题的症结所在。
第三,引导。教师要避免为学生的思路所左右,当学生岔开话题时,要引导学生回到自己的思路上来;教师还要引导欺负者去体会受欺负者的感受,使其了解到自己的行为对别人所造成的危害。
第四,及时反馈。贯彻这一原则意味着教师要对学生所表现出的积极行为及时予以强化和鼓励,以便巩固欺负干预所取得的成效。
第五,避免压服、体罚或威胁学生。如果教师使用压服、体罚或威胁等行为来干预或制止欺负,就等于为学生提供了欺负行为的榜样,使班级的欺负情况更加恶化,还可能会降低教师的尊严,破坏师生的感情,不利于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六,允许学生在谈话中出现沉默。教师不必为谈话过程中的长时间沉默而担心,因为在很多时候,适当的沉默是极有必要的:它一方面给欺负者留出了充分的思考时间,另一方面也会给欺负者造成一定的压力,使其感到无奈而道出实情。
笔者在已实施欺负干预的班级中,上述活动更容易取得突出成效。然而,倘若谈话法没有达到理想效果,教师则有必要联系校长或家长共同解决。
(2)与受欺负者谈话
教师与受欺负者谈话的重点在于引导学生表达出自己内心中压抑的消极情绪,认识到自己受欺负的原因,找到解决欺负问题的对策,并树立起应对欺负的信心。受欺负者可能由于不同的原因而招致欺负,如有的学生爱挑衅滋事,有的学生缺乏社交技能,还有的学生身体外貌有缺陷等,这就需要教师能针对不同类型的受欺负者采取适当的教育策略。在日常学习生活中,教师还要多注意受欺负学生的言行,鼓励他们参与一些力所能及的活动,对其取得的进步适时予以表扬,引导同伴与之友好相处,通过自信心训练、社会技能培养等方法提高其自尊水平和应对欺负的技巧。 (张 蔚 宫秀丽)
一、气质与欺负行为
心理学家把因人的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等生理特征不同而组合成的心理类型称为气质,实际上可以视为个性的生理基础。儿童的气质可分为5种类型:即容易型、困难型、发动迟缓型、中间偏困难型和中间偏容易型。在婴儿期为困难型气质的儿童,长大后常表现出活动较多,日常生活和学习活动无规律,对新环境或新刺激不易适应,情绪反应的强烈程度高等特征,易出现焦虑、抑郁和注意力障碍,产生攻击性行为的可能性较大。气质类型最普遍的划分是4个类型:即胆汁质、多血质、粘液质和抑郁质。胆汁质类型的人情绪激动水平较高,速度较快,行为上更富于侵犯性、攻击性和冲动性。
近来的分子生物学研究支持了气质有生物基础的假设。由此可见,攻击行为的产生有着生物学基础,并具有一定的遗传性。但是,气质只是决定了行为的表达方式,并不能决定具体的行为表现。气质特征通过环境因素而对儿童的行为产生影响,即儿童的行为表现是其自身的气质特征与环境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这种作用主要表现在:气质特征与环境因素是否协调,两者协调时,有利于儿童行为的正常发展;否则,则容易发生行为问题。
二、个性与欺负行为
个性是构成一个人的思想、情感及行为的特有统合模式,这个独特模式包含了一个人区别于他人的稳定而统一的心理品质。对86名服刑期男性少年罪犯和33名中专学生进行的个性调查发现,男性少年暴力罪犯中以病态人格和疑病人格最为显著,其他多表现为轻度偏离的人格特征。一些潜在的、少年犯特有的、区别于同伴的个性特征影响攻击行为的产生。
第一,学前出现的特定的反社会人格特征可以预测其以后的犯罪行为。
第二,研究表明,少年犯在儿童期更容易冲动,比他们的同伴更容易产生注意力不集中、多动失调(ADHD)。ADHD的产生被认为是由生物基础决定的,表现为冲动、注意力不集中、松懈和过量的活动等特点。
第三,有关研究发现,罪犯与正常青少年在认知和道德发展方面存在差异。少年犯罪的孩子在标准化的智力测验中比他们的同伴得分要低,在学校的表现也很差。
第四,攻击性儿童在先前大都有一段同伴关系不良的经历。
攻击性高的儿童更可能表现出对敌意性线索的注意偏向;在意图不明的情境中更可能对他人的行为作敌意性归因;行为搜索或问题解决策略具有某种缺陷,并且对攻击后果抱乐观的期待。欺负者一般对欺负他人的行为持肯定和认可态度,甚至把支配和控制他人看作社会生活的要求。可见,欺负行为在很大程度上是欺负者“欺负有理”的价值观与其(身体)力量优势相结合的产物,而对欺负行为的这种错误理解构成了欺负者个性的认知基础。在某种意义上,欺负被当作欺负者对待和适应环境的一种行为策略。在适宜的刺激条件下,个体个性倾向就会“启动”这种适应机制,将某种欺负行为释放出来。
个体的生理因素对其气质有着决定性的影响,气质是攻击行为产生的生物学基础,具有一定的遗传倾向。但气质本身无好坏之分,只有与环境相互作用,形成了某种个性,才能引起攻击行为。
三、教师对欺负的干预措施
教师在欺负干预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不仅要直接处理已经发生的欺负事件,协调欺负者、受欺负者及其同伴的关系,还要对班级的干预活动做出整体计划和具体指导。
⒈从班级管理方面进行干预
(1)制定班级规则
制定一些专门针对欺负的规则。这不仅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而且还能使学生学会理解他人的感情,对班级氛围的改善有积极作用。班规的制定通常要遵守以下三个原则:不欺负他人的原则、努力帮助受欺负者的原则、关注易受忽视同伴的原则。在实施时,教师要注意做到奖惩并举,这意味着不仅要有针对积极行为的奖赏规则,还要有针对违规行为的处罚规则。因为大多数受欺负者的自尊水平都比较低,适当的表扬有助于提高他们的自尊水平,从而相应地提高其应对欺负的信心和能力。而对欺负行为采取适当的惩罚措施,则有助于欺负者学会更好地控制自己的不良行为。教师要尽可能地向学生解释清楚班规的作用,使欺负者意识到自己的欺负行为对自身及他人所造成的危害。同时,教师也应让那些很少故意去欺负他人却容易卷入欺负事件中的学生明白,即使没有主动地欺负别人,只在一旁充当欺负者的同盟也是不正确的行为,他们同样应对所发生的欺负事件负责任。
(2)召开主题班会
教师在班会上开展的各类活动(如:讨论班规和班级欺负现状、评定欺负干预效果等),有利于培养学生正确的反欺负意识,深化欺负干预的效果。因此,召开主题班会是进行班级欺负干预的理想措施之一。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具体年龄和发展状况来确定主题班会的主题,其基本宗旨在于减少学校欺负、改善师生及同伴关系。其内容可以围绕培养学生社会交往技能、提高问题解决能力、提升现有自尊水平和改变解决争端方法等方面而展开。
(3)开展日常教育
将欺负问题融入日常教育会使学生更易接受。欺负干预的日常教育策略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恰当地运用表扬和处罚。教师表扬可以有效地促进班级氛围的改善,提高学生的自尊水平,增强学生的上进心与行为控制力;而处罚作为一种行为约束手段,能有效地控制学生的不良行为,帮助学生习得正确的行为模式。二是进行合作学习。以小组合作为基础开展学习活动,不仅有利于促进学生学习的积极主动性,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而且能对学生心理社会性发展的诸多方面产生积极影响。
(4)开展有关欺负的文娱活动
开展丰富多彩的班级文娱活动,可以使班级中的每个学生都体验到成功的快乐,有利于降低学生的焦虑水平,引发其主观幸福感,改善其人际交往策略,从而有效地防止欺负的发生。
(5)召开家长会
召开家长会,要求班中的每一位学生的家长均能到会,就欺负/受欺负问题以及如何改善班风等问题进行讨论。
2.对个体水平的干预
(1)与欺负者谈话
通过谈话,教师可以帮助欺负者认识到欺负问题的危害,纠正其认知上的偏差,使其能更好地换位思考,理解受欺负者的感受,从根本上抑制欺负问题的再度发生。教师要注意因材施教,即根据欺负者的年龄、性别、人格特点以及欺负产生的原因来确定谈话的内容,选择具体策略。总体来说,以下几条谈话原则可以适用于所有类型的欺负者:
第一,冷静。在遇到欺负事件时,如果教师怒火中烧、不能很好地控制自己的情绪,不仅于事无补,而且有时还会使问题变得更糟。
第二,接纳。教师要认真地倾听学生的谈话,理解尊重学生的意见,分析解决问题时以事实为依据,不简单地批评指责,不伤害学生的自尊心,认真帮助学生认清问题的症结所在。
第三,引导。教师要避免为学生的思路所左右,当学生岔开话题时,要引导学生回到自己的思路上来;教师还要引导欺负者去体会受欺负者的感受,使其了解到自己的行为对别人所造成的危害。
第四,及时反馈。贯彻这一原则意味着教师要对学生所表现出的积极行为及时予以强化和鼓励,以便巩固欺负干预所取得的成效。
第五,避免压服、体罚或威胁学生。如果教师使用压服、体罚或威胁等行为来干预或制止欺负,就等于为学生提供了欺负行为的榜样,使班级的欺负情况更加恶化,还可能会降低教师的尊严,破坏师生的感情,不利于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六,允许学生在谈话中出现沉默。教师不必为谈话过程中的长时间沉默而担心,因为在很多时候,适当的沉默是极有必要的:它一方面给欺负者留出了充分的思考时间,另一方面也会给欺负者造成一定的压力,使其感到无奈而道出实情。
笔者在已实施欺负干预的班级中,上述活动更容易取得突出成效。然而,倘若谈话法没有达到理想效果,教师则有必要联系校长或家长共同解决。
(2)与受欺负者谈话
教师与受欺负者谈话的重点在于引导学生表达出自己内心中压抑的消极情绪,认识到自己受欺负的原因,找到解决欺负问题的对策,并树立起应对欺负的信心。受欺负者可能由于不同的原因而招致欺负,如有的学生爱挑衅滋事,有的学生缺乏社交技能,还有的学生身体外貌有缺陷等,这就需要教师能针对不同类型的受欺负者采取适当的教育策略。在日常学习生活中,教师还要多注意受欺负学生的言行,鼓励他们参与一些力所能及的活动,对其取得的进步适时予以表扬,引导同伴与之友好相处,通过自信心训练、社会技能培养等方法提高其自尊水平和应对欺负的技巧。 (张 蔚 宫秀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