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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199094
为辅导关系把脉(2)
http://www.100md.com 2006年2月25日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2006年第6期
     惯把“心理辅导”与“指导”对立起来。似乎一提到“指导”,就不是“心理辅导”了。为了避免“指导”,或为了避免给来访学生带来压力,或为了创建一种所谓轻松的辅导关系,他们在个别辅导实践中很少督促来访学生投入行动,几乎不给来访学生布置作业或者检查和讨论作业,也没能建立完善的辅导反馈和监察机制,从而使来访学生误认为就像身体有了伤痛到医院治疗一样,所有问题应该在辅导站就地解决,而不需要自己事后付出任何行动。这样的辅导方式满足了来访学生的规避责任的情感需要,但却导致了辅导教师和来访学生关系的情感化。在这样的辅导关系中,辅导教师不能对来访学生提任何要求,不能给予必要的指导,而只能一味地“顺从”或“迎合”来访学生的意志,或者允许来访学生把问题交给辅导教师和依赖辅导教师。自然,这样的辅导其效果可想而知,最多只是为来访学生提供了一个倾诉渠道。事实上,心理问题的解决,最终有赖于来访学生投入有效的行动。辅导教师完全可以而且应当借助自己的积极态度和高超技艺的影响,尽力启发来访学生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帮助他们投入行动,这样才能真正达到辅导的最终目标。

    促成来访学生的行动,往往需要一套详尽的作业。作业既可以是内部的心理调适;也可以是外部的行为训练。这样的作业可以激发来访学生的信心和责任意识,从而使辅导更好地按照预定的目标前进。一般来说,为了更好促成来访学生行动,除每次面谈结束后布置作业外,辅导教师需要鼓励其进行自我监察,如可以记录每天某项心理训练的情况。这一点很重要。因为毕竟来访学生参与面谈的时间是有限的,更多的时候是依靠自我救助,而只有促进学生在面谈之外进行有效的自我管理,才能帮助其摆脱对辅导教师或辅导的依赖,迈向自我成长之路。

    总之,辅导教师适度给予来访学生必要的指导,鼓励其自我监察,促成其行动,非但不会影响辅导关系,反而能促进辅导关系的发展。在这里,有两点必须澄清的是:一,给予指导本身并不是目的,而是鼓励来访学生探索的手段,是促成来访学生行动的手段,因为通常能给予来访学生帮助的是指导的过程,而不是指导的具体内容;二,给予指导,并不等于替来访学生作决定,因此促成行动的计划应该是与来访学生一起商讨后制定的。

    不可否认,辅导关系的建立是属于辅导双方共同的事情。情感化辅导关系的产生和发展,不仅与辅导教师有关,也与来访学生有关,或许还受情境因素的影响,不过,要突破情感化辅导关系,重建有帮助效力的辅导关系,惟一可以依靠的只能是辅导教师自己。因为辅导关系的决定性因素是辅导教师。辅导教师要常常为“关系”把脉,并不断反思、调整,以便更好地辅导学生。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附属中学)

    编辑/于 洪 (吕晓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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