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 2007年第9期
编号:13198403
与中小学心理老师谈心理教育(之二)
http://www.100md.com 2007年3月25日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2007年第9期
     编者按:班华,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博导,中国教育学会教育学分会德育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主要学术兼职先后有:中国教育学会教育学分会副理事长、中国教育学会教育学分会德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学学科组成员、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等。本文从四个方面——发展性心理教育、心理教育的宗旨、心理教育的内容、心理教育的实施方式,论述了中小学心理教师在开展这项工作中需关注的问题。上期刊登了文章的前半部分,在这部分中作者提出“心理教育是主体性的、发展性的”,心理教育的宗旨是“优化心理机能,提升精神品质,形成和谐人格,服务人生幸福”。本期请您继续关注。

    三、关于心理教育内容

    如何选择确定心理教育的内容,也是需要认真探讨的问题。这里我提一些想法作为探讨过程中的一种意见。

    一般说教育内容的选择都应有其理论依据和实践依据。一方面,从理论依据说,心理教育内容的选择受制于心理教育目标,我们应当很好地理解心理教育目标的精神;另一方面,我认为,认清心理教育与心理学教育(包括心理学学科教育或心理学专业的心理学教育)的区别也是必要的,这是日常容易混淆的。我们可从以下几点看二者的不同。

    1.教育的性质和对象不同:心理学教育是面向有关专业学生的,属于专业性教育;心理教育不是心理学专业性教育,而是属于普通教育,是面向各级各类学校广大学生群体的。

    2.目标要求不同:心理学教育是培养专业的心理学工作者或其他专业工作者;心理教育的根本目标是育人、育心 ......
1 2下一页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5962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