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学校心理辅导行政的现状与展望(2)
台湾的“国民小学”一般由学校辅导委员会统筹安排全校的辅导工作。它由校长牵头,下设主任委员和执行秘书各一名,另有委员会成员3~4名,聘请专职辅导教师担任。委员会细分为资料、辅导、联络和特教组,相互配合,再由各科任教师、级任教师和年级主任等共同参与,推动辅导工作的开展。台湾“国民中学”的辅导工作也由学校辅导委员会统筹安排。由校长牵头,下设推行计划委员会、特殊个案研讨会、就业辅导委员会和升学辅导委员会。这些委员会向校长负责,做好自己所承担的辅导工作。辅导委员会的实际领导为执行秘书,负责整个委员会的工作。秘书有一人,有的也有多人。执行秘书主要抓委员会下设的几个小组:行政业务组、生活辅导组、学生辅导组、职业辅导组、研究计划组和测验统计组。各年级导师参与生活、学业、职业三级活动。
台湾的高级中学辅导工作组织,依照台湾“教育部”1979年公布的《高级中学法》而设置。学校的辅导工作由专设的机构——辅导工作委员会统筹规划,校长兼主任委员,作为全校辅导工作的总负责人。委员会成员包括教务、训导、总务、实习辅导及图书馆等处室主任,主任教官,主任辅导教师,教学、训育、管理、卫生、实习、就业等组长,各科教师代表若干名及辅导教师。辅导工作委员会设置专任辅导教师,以每15个班设置1人为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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