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职业学校心理服务工作的特色及启示(1)
〔关键词〕德国;职业学校心理服务工作;特色;启示
作为职业教育的强国,德国的职业学校心理服务工作起步早、研究深、效果好,已成为职教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借鉴德国开展职业学校心理学服务工作的有效经验,一定对我国职业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发展大有裨益。2016年3月,笔者随江苏省中职校心理健康教育高级研修班赴德学习,并对此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索。
一、德国职业学校心理服务工作特色解析
(一)专业化的师资队伍
1. 良好的心理学背景和特定恶性事件推动德国职业学校心理师资队伍的专业化发展
十九世纪中叶,德国出类拔萃的哲学背景和“自由、实用”的学术精神为心理学的发展提供了优渥的土壤。1879年,冯特在莱比锡大学建立第一个心理学实验室,标志着心理学成为一门独立学科。1896年,莱特纳·威特默在宾夕法尼亚大学创建儿童心理诊所,标志着学校心理学和临床心理学的诞生。1911年,威廉姆·斯特恩在德累斯顿首次提出:学校教育要以心理学为支持。1922年,德国首个学校心理咨询中心成立。此后,德国先后在多地成立了类似机构。20世纪七八十年代,德国教育改革使学校心理服务工作初步得到教育界的重视。1973年,文教联系会议建议“每5000名学生至少配备1名学校心理学家。”但此后近三十年的时间,该项建议未能引起各州政府的足够重视,造成了该阶段德国学校心理学家的严重缺乏。
2002年4月26日,德国爱尔福特的古滕贝格高中发生德国历史上死亡人数最多的校园枪击案。此后,学校心理服务工作开始重新进入教育主管部门的视野。2003年7月2日,科堡校园枪击案,1人死亡;2006年11月20日,埃姆斯代滕校园枪击案,1人死亡27人受伤;2009年3月11日,斯图加特市温嫩登校园枪击案,16人死亡。
这一幕幕校园惨剧迫使德国教育界开始正视学校心理服务工作。2010年3月11日,巴登—符腾堡州议会宣布开展广泛的学校心理危机预防干预项目,计划通过大幅增加学校心理服务工作者数量全面推进此项工作。2014年11月,德国召开第21届学校心理学联邦大会,德国职业心理学家协会(Berufsverband Deutscher Psychologinnen und Psychologen,简称BDP)主席迈克尔·克莱默指出:截至2014年11月,德国16个联邦州中,仅3个州的学校心理学家配置比例可以满足1973年提出的要求,强调了学校心理学家严重短缺的现实。大会决定从增设学校心理服务职位入手切实改善这一局面,同时建议为学校心理工作发展提供更多支持和机会,从心理学的角度为学校和家长提供更多的指导。大会还发布了德国学校心理学家的“职业形象”。这一系列举措为德国各类学校心理服务师资队伍的专业化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自2010年后,德国学校心理工作者的数量逐年增加,各类学校配备了学校心理咨询教师和社会工作者,而职业学校因学生的类型相对复杂,对于心理师资队伍的专业化划分更为细致,一般包含:心理咨询教师、社会工作者、专业指导教师和劳动局咨询人员。此外,个别面向特殊学生的职业学校师资类型更为丰富。如奥古斯特桑德尔职业准备学校(August-Sander-Schule),这是一所介于职业学校和双轨制学校之间的职业准备学校。该校340名在校学生中有聋哑、行为问题、智力残障等多种类型特殊学生,甚至包括部分失足青年和难民子女。因此,该校教职员工中除了上面四种类型的学校心理服务人员外,专门配备了15名特殊教育专家,为不同类型的残障、问题学生提供相应的服务。
2.明确的法律规章和标准化的专业培训在推动学校心理服务工作者个人专业化发展的同时,保障了学校心理服务系统的良性运转
德国心理学会(DGP)和职业心理学家协会(BDP)联合制定的《伦理准则》对于学校心理服务师资的设置比例、工作原则、职业资格标准、设备配置、工作职责范围和道德准则都进行了清晰界定。如果发生违反准则的侵权行为,将对学校心理工作者进行相应的制裁。同时也明确,如果法律或法律标准限制了这些伦理准则在特殊实践领域中的应用,法律和法律标准具有优先性。这可以使学校心理工作者在标准化的环境中相对清晰地完成心理服务工作,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最大程度地做到价值中立、保密和有限责任,避免因责权混乱产生的矛盾和纠纷。
德国学校心理学家行业标准规定:学校心理咨询教师应当是心理学、医学或教育学专业本科和研究生毕业,取得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具备五年以上的心理咨询实践经验。而学校心理学家则必须是硕士以上学历,如在学校内服务则需本身已具备某一学科科任教师资格,另外在专业机构接受100小时的专业学习(含基础理论知识和心理咨询技术)和为期两年的督导考核。心理服务工作时间约为4小时/周(可计算入其30小时/周的工作量),不再享受额外的津贴补助。这一职业标准决定了他们是学校中受教育程度高、学习时间长、受训练要求严格、道德规范苛刻的一个职业群体,有效地保障了学校心理服务工作者的整体水平。
此外,即使已经具备了学校心理服务工作者(心理咨询教师或学校心理学家)的资格,从业人员每年仍须接受一定时间的督导和4次专业培训,确保自身专业知识与社会发展同步更新。如2009年以来,关于危机干预、校园凌虐的内容已经进入学校心理学家的培训范围。2015年,入境德国的难民人数达到了空前的110万。难民及难民子女的系列问题也成为必要的培训内容。此外,传统的工作目标“为少数有问题的学生提供服务,开展补救性、矫治性工作”已经明显与社会发展脱节,应更新为“为学生成功学习提供保障,促进学生人格发展”,这些重要的变化都源自规范系统而又精彩扎实的岗内培训,这在推动学校心理学家个人专业化发展的同时,保障了学校心理服务系统的及时更新和高效运转。
(二)完善的心理服务体系
1.社会心理服务机构为职业学校心理服务工作提供专业支持和后继服务, http://www.100md.com(梁燕)
作为职业教育的强国,德国的职业学校心理服务工作起步早、研究深、效果好,已成为职教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借鉴德国开展职业学校心理学服务工作的有效经验,一定对我国职业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发展大有裨益。2016年3月,笔者随江苏省中职校心理健康教育高级研修班赴德学习,并对此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索。
一、德国职业学校心理服务工作特色解析
(一)专业化的师资队伍
1. 良好的心理学背景和特定恶性事件推动德国职业学校心理师资队伍的专业化发展
十九世纪中叶,德国出类拔萃的哲学背景和“自由、实用”的学术精神为心理学的发展提供了优渥的土壤。1879年,冯特在莱比锡大学建立第一个心理学实验室,标志着心理学成为一门独立学科。1896年,莱特纳·威特默在宾夕法尼亚大学创建儿童心理诊所,标志着学校心理学和临床心理学的诞生。1911年,威廉姆·斯特恩在德累斯顿首次提出:学校教育要以心理学为支持。1922年,德国首个学校心理咨询中心成立。此后,德国先后在多地成立了类似机构。20世纪七八十年代,德国教育改革使学校心理服务工作初步得到教育界的重视。1973年,文教联系会议建议“每5000名学生至少配备1名学校心理学家。”但此后近三十年的时间,该项建议未能引起各州政府的足够重视,造成了该阶段德国学校心理学家的严重缺乏。
2002年4月26日,德国爱尔福特的古滕贝格高中发生德国历史上死亡人数最多的校园枪击案。此后,学校心理服务工作开始重新进入教育主管部门的视野。2003年7月2日,科堡校园枪击案,1人死亡;2006年11月20日,埃姆斯代滕校园枪击案,1人死亡27人受伤;2009年3月11日,斯图加特市温嫩登校园枪击案,16人死亡。
这一幕幕校园惨剧迫使德国教育界开始正视学校心理服务工作。2010年3月11日,巴登—符腾堡州议会宣布开展广泛的学校心理危机预防干预项目,计划通过大幅增加学校心理服务工作者数量全面推进此项工作。2014年11月,德国召开第21届学校心理学联邦大会,德国职业心理学家协会(Berufsverband Deutscher Psychologinnen und Psychologen,简称BDP)主席迈克尔·克莱默指出:截至2014年11月,德国16个联邦州中,仅3个州的学校心理学家配置比例可以满足1973年提出的要求,强调了学校心理学家严重短缺的现实。大会决定从增设学校心理服务职位入手切实改善这一局面,同时建议为学校心理工作发展提供更多支持和机会,从心理学的角度为学校和家长提供更多的指导。大会还发布了德国学校心理学家的“职业形象”。这一系列举措为德国各类学校心理服务师资队伍的专业化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自2010年后,德国学校心理工作者的数量逐年增加,各类学校配备了学校心理咨询教师和社会工作者,而职业学校因学生的类型相对复杂,对于心理师资队伍的专业化划分更为细致,一般包含:心理咨询教师、社会工作者、专业指导教师和劳动局咨询人员。此外,个别面向特殊学生的职业学校师资类型更为丰富。如奥古斯特桑德尔职业准备学校(August-Sander-Schule),这是一所介于职业学校和双轨制学校之间的职业准备学校。该校340名在校学生中有聋哑、行为问题、智力残障等多种类型特殊学生,甚至包括部分失足青年和难民子女。因此,该校教职员工中除了上面四种类型的学校心理服务人员外,专门配备了15名特殊教育专家,为不同类型的残障、问题学生提供相应的服务。
2.明确的法律规章和标准化的专业培训在推动学校心理服务工作者个人专业化发展的同时,保障了学校心理服务系统的良性运转
德国心理学会(DGP)和职业心理学家协会(BDP)联合制定的《伦理准则》对于学校心理服务师资的设置比例、工作原则、职业资格标准、设备配置、工作职责范围和道德准则都进行了清晰界定。如果发生违反准则的侵权行为,将对学校心理工作者进行相应的制裁。同时也明确,如果法律或法律标准限制了这些伦理准则在特殊实践领域中的应用,法律和法律标准具有优先性。这可以使学校心理工作者在标准化的环境中相对清晰地完成心理服务工作,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最大程度地做到价值中立、保密和有限责任,避免因责权混乱产生的矛盾和纠纷。
德国学校心理学家行业标准规定:学校心理咨询教师应当是心理学、医学或教育学专业本科和研究生毕业,取得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具备五年以上的心理咨询实践经验。而学校心理学家则必须是硕士以上学历,如在学校内服务则需本身已具备某一学科科任教师资格,另外在专业机构接受100小时的专业学习(含基础理论知识和心理咨询技术)和为期两年的督导考核。心理服务工作时间约为4小时/周(可计算入其30小时/周的工作量),不再享受额外的津贴补助。这一职业标准决定了他们是学校中受教育程度高、学习时间长、受训练要求严格、道德规范苛刻的一个职业群体,有效地保障了学校心理服务工作者的整体水平。
此外,即使已经具备了学校心理服务工作者(心理咨询教师或学校心理学家)的资格,从业人员每年仍须接受一定时间的督导和4次专业培训,确保自身专业知识与社会发展同步更新。如2009年以来,关于危机干预、校园凌虐的内容已经进入学校心理学家的培训范围。2015年,入境德国的难民人数达到了空前的110万。难民及难民子女的系列问题也成为必要的培训内容。此外,传统的工作目标“为少数有问题的学生提供服务,开展补救性、矫治性工作”已经明显与社会发展脱节,应更新为“为学生成功学习提供保障,促进学生人格发展”,这些重要的变化都源自规范系统而又精彩扎实的岗内培训,这在推动学校心理学家个人专业化发展的同时,保障了学校心理服务系统的及时更新和高效运转。
(二)完善的心理服务体系
1.社会心理服务机构为职业学校心理服务工作提供专业支持和后继服务, http://www.100md.com(梁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