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公平认知的发展(1)
〔摘要〕公平认知是个体对公平的主观判断和感受,包括分配公平认知和程序公平认知两个维度。本文阐述了儿童分配公平认知和程序公平认知的发展特点以及公平认知从内隐到外显的发展过程,并探讨了分配公平和程序公平对公平认知的影响。未来对儿童公平认知的研究应结合具体的社会情境设计出更具生态效度的研究范式,并提高对程序公平认知研究的重视程度,同时注重采用认知神经科学的方法进行研究。
〔关键词〕儿童;公平认知;分配公平认知;程序公平认知;发展
〔中图分类号〕 G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684(2018)09-0004-06
一、引言
公平是指大多数人所接受的行为准则[1],是儿童道德发展的重要研究内容之一[2]。公平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规范逐渐被儿童学习并内化为自身的行为准则。公平认知是指个体对公平的主观判断和感受[3],是做出公平行为的前提。对儿童公平认知的研究,有助于探究亲社会行为的内在机制,并有助于营造公平公正的和谐社会。
, 百拇医药
Piaget最先对儿童公平认知的发展进行研究。他认为,公平是一种道德规范,对公平的认知是道德认知发展的主题,儿童在“去自我中心化”之后才可能表现出公平分配[4]。因此,此后的研究者主要关注具体运算阶段及更年长儿童的分配公平认知[5–8]。然而,有研究表明,早在婴幼儿时期,儿童就已具有了公平意识,表现出对公平分配的偏好[9–10]。另外,对儿童程序公平认知的研究并不多见。有研究者认为,程序性作为较高的道德判断标准,儿童还难以掌握[11],并且已有程序公平认知的研究对象多为10岁以上的儿童和青少年[12–14]。近年有研究者发现,5岁左右的儿童就会对程序公平有所关注,表现出程序公平意识[15–16]。因此,我们有必要厘清儿童分配公平认知和程序公平认知的发展特点以及公平认知从内隐到外显的发展过程,并进一步考察分配公平和程序公平对公平认知的影响,以就识于国内同行。
二、儿童分配公平认知的发展
分配公平是指个体或群体如何以公平的方式对资源进行分配[17]。平等、贡献和需要是分配公平的三个基本原则[18]。分配公平认知就是个体或群体对资源分配的方式进行公平与否的判断。
, 百拇医药
Piaget[4]和Kohlberg[5]分别采用对偶故事法和两难故事法研究儿童分配公平的认知发展。他们认为达到具体运算阶段的儿童及更年长的儿童才能表现出公平分配,并且儿童的道德判断与其认知能力的发展密不可分。Damon认为,Piaget和Kohlberg对10岁以下儿童道德发展的分析过于简单和笼统,所采用的道德故事脱离儿童的实际生活,从而低估了其道德判断水平。因此,他采用4个贴近儿童实际生活的有关公平分配的两难情境研究4~8岁儿童的分配公平认知,结果表明,4~5岁儿童的公平以年龄或个头大小作为判断标准;5~6岁儿童认为公平意味着平等;6~7岁儿童认为公平以功绩为基础;8岁儿童开始考虑到需要的重要性[19]。这一研究表明,儿童早在4岁就建构了有关公平的复杂概念。这开创了研究年幼儿童公平认知发展的先河。
实验经济学中的独裁者博弈和最后通牒博弈两种博弈范式过去常被用来研究人们的经济决策和公平、合作、利他等社会行为,而近年来常被用于研究儿童的公平分配。博弈范式主要是在自己和他人之间进行分配,这就涉及三种分配方式,优势分配(自己比他人多)、平等分配(自己和他人一样多)和劣势分配(自己比他人少)。有研究发现,年长儿童会比年幼儿童分配更多资源给对方,更加公平,同时也更多地拒绝不公平的分配[8]。也有研究表明,尽管公平意识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长,但6岁之前的儿童仍以利己为主,倾向于分配给自己多一些;8岁左右的儿童公平意识相对稳定,倾向于平等分配[20–21]。Kogut[22]发现,在对公平性原则的认识和应用上,5~6岁儿童虽然能认识到公平分配的原则,但他们在博弈范式中的分配行为仍然较为利己,而7~l0岁儿童则将公平原则运用到实际分配行为中。Wittig等[23]采用最后通牒博弈游戏研究表明,对于5岁儿童来说,公平意味着等量;而对公平更深层次的理解,即对于同伴选择行为合理性的分析,在5岁之后才会有所发展。
, 百拇医药
从有关博弈范式的相关研究可以看出,幼儿虽然已经具有了公平意识,但还不稳定,容易受到利己主义的影响,而8岁左右儿童的公平意识逐渐内化,能够合理运用公平原则。不过,经典的博弈范式只能考察分配公平中的平等原则,而不能考察贡献和需要原则。为了全面考察公平判断的原则,一些研究者采用假设任务实验范式,同时考察贡献、平等和需要三个公平原则。比如,Thomson和Jones[7]采用虚拟分配任务研究幼儿、三年级小学生、初三学生和大学生的分配公平认知,结果发现,幼儿更喜爱平均分配和按劳分配,而三年级小学生、初三学生和大学生最常采用兼顾贡献和需要的分配模式。这表明儿童的分配公平认知随着年龄增长呈现出不同的特征,7岁之前的儿童以平等性公平认知为主,9岁左右儿童以成果性公平认知为主,12岁儿童则以移情性公平认知为主。
从已有研究来看,婴儿公平认知的发展受到极大的忽视,这可能是由于婴儿口头言语表达能力还未发展完善,不能清楚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因此许多研究者认为婴儿还未出现公平意识。但是,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有研究者指出,在生命初期儿童就显示出基本的亲社会行为,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儿童的分享行为,而儿童愿意与他人分享是公平感最早的表现之一[24]。有研究表明,個体的社会道德规范是与生俱来的,儿童似乎很早就开始关注分配公平,12~18个月(平均年龄16个月)的婴儿就能表现出对公平分配的关注,希望资源能够平等分配[25]。鉴于婴儿的年龄和认知局限,研究方法大多是让婴儿作为旁观者观看一个分配者给其他接受者分配资源,即采用期望违反范式来进行研究。Sloane等[10]研究发现,19个月大的婴儿对不公平情境中分配行为的观看时间显著长于对公平情境的观看时间,表明他们期望分配者能够平等地进行资源的分配。而Sommerville等[26]不但发现15个月大的婴儿对不公平分配行为的观看时间更长,而且随后让被试进行分享行为实验,发现这些婴儿更容易跟其他婴儿分享自己喜爱的物品。这些研究均表明,婴儿更偏好公平分配的行为,公平意识在婴儿时期就已出现。但是限于婴儿的认知发展能力,这些结果是否能够表明婴儿在意识水平上具有了对公平性的理解,则还需进一步进行验证。, 百拇医药(丁芳 张露)
〔关键词〕儿童;公平认知;分配公平认知;程序公平认知;发展
〔中图分类号〕 G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684(2018)09-0004-06
一、引言
公平是指大多数人所接受的行为准则[1],是儿童道德发展的重要研究内容之一[2]。公平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规范逐渐被儿童学习并内化为自身的行为准则。公平认知是指个体对公平的主观判断和感受[3],是做出公平行为的前提。对儿童公平认知的研究,有助于探究亲社会行为的内在机制,并有助于营造公平公正的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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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aget最先对儿童公平认知的发展进行研究。他认为,公平是一种道德规范,对公平的认知是道德认知发展的主题,儿童在“去自我中心化”之后才可能表现出公平分配[4]。因此,此后的研究者主要关注具体运算阶段及更年长儿童的分配公平认知[5–8]。然而,有研究表明,早在婴幼儿时期,儿童就已具有了公平意识,表现出对公平分配的偏好[9–10]。另外,对儿童程序公平认知的研究并不多见。有研究者认为,程序性作为较高的道德判断标准,儿童还难以掌握[11],并且已有程序公平认知的研究对象多为10岁以上的儿童和青少年[12–14]。近年有研究者发现,5岁左右的儿童就会对程序公平有所关注,表现出程序公平意识[15–16]。因此,我们有必要厘清儿童分配公平认知和程序公平认知的发展特点以及公平认知从内隐到外显的发展过程,并进一步考察分配公平和程序公平对公平认知的影响,以就识于国内同行。
二、儿童分配公平认知的发展
分配公平是指个体或群体如何以公平的方式对资源进行分配[17]。平等、贡献和需要是分配公平的三个基本原则[18]。分配公平认知就是个体或群体对资源分配的方式进行公平与否的判断。
, 百拇医药
Piaget[4]和Kohlberg[5]分别采用对偶故事法和两难故事法研究儿童分配公平的认知发展。他们认为达到具体运算阶段的儿童及更年长的儿童才能表现出公平分配,并且儿童的道德判断与其认知能力的发展密不可分。Damon认为,Piaget和Kohlberg对10岁以下儿童道德发展的分析过于简单和笼统,所采用的道德故事脱离儿童的实际生活,从而低估了其道德判断水平。因此,他采用4个贴近儿童实际生活的有关公平分配的两难情境研究4~8岁儿童的分配公平认知,结果表明,4~5岁儿童的公平以年龄或个头大小作为判断标准;5~6岁儿童认为公平意味着平等;6~7岁儿童认为公平以功绩为基础;8岁儿童开始考虑到需要的重要性[19]。这一研究表明,儿童早在4岁就建构了有关公平的复杂概念。这开创了研究年幼儿童公平认知发展的先河。
实验经济学中的独裁者博弈和最后通牒博弈两种博弈范式过去常被用来研究人们的经济决策和公平、合作、利他等社会行为,而近年来常被用于研究儿童的公平分配。博弈范式主要是在自己和他人之间进行分配,这就涉及三种分配方式,优势分配(自己比他人多)、平等分配(自己和他人一样多)和劣势分配(自己比他人少)。有研究发现,年长儿童会比年幼儿童分配更多资源给对方,更加公平,同时也更多地拒绝不公平的分配[8]。也有研究表明,尽管公平意识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长,但6岁之前的儿童仍以利己为主,倾向于分配给自己多一些;8岁左右的儿童公平意识相对稳定,倾向于平等分配[20–21]。Kogut[22]发现,在对公平性原则的认识和应用上,5~6岁儿童虽然能认识到公平分配的原则,但他们在博弈范式中的分配行为仍然较为利己,而7~l0岁儿童则将公平原则运用到实际分配行为中。Wittig等[23]采用最后通牒博弈游戏研究表明,对于5岁儿童来说,公平意味着等量;而对公平更深层次的理解,即对于同伴选择行为合理性的分析,在5岁之后才会有所发展。
, 百拇医药
从有关博弈范式的相关研究可以看出,幼儿虽然已经具有了公平意识,但还不稳定,容易受到利己主义的影响,而8岁左右儿童的公平意识逐渐内化,能够合理运用公平原则。不过,经典的博弈范式只能考察分配公平中的平等原则,而不能考察贡献和需要原则。为了全面考察公平判断的原则,一些研究者采用假设任务实验范式,同时考察贡献、平等和需要三个公平原则。比如,Thomson和Jones[7]采用虚拟分配任务研究幼儿、三年级小学生、初三学生和大学生的分配公平认知,结果发现,幼儿更喜爱平均分配和按劳分配,而三年级小学生、初三学生和大学生最常采用兼顾贡献和需要的分配模式。这表明儿童的分配公平认知随着年龄增长呈现出不同的特征,7岁之前的儿童以平等性公平认知为主,9岁左右儿童以成果性公平认知为主,12岁儿童则以移情性公平认知为主。
从已有研究来看,婴儿公平认知的发展受到极大的忽视,这可能是由于婴儿口头言语表达能力还未发展完善,不能清楚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因此许多研究者认为婴儿还未出现公平意识。但是,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有研究者指出,在生命初期儿童就显示出基本的亲社会行为,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儿童的分享行为,而儿童愿意与他人分享是公平感最早的表现之一[24]。有研究表明,個体的社会道德规范是与生俱来的,儿童似乎很早就开始关注分配公平,12~18个月(平均年龄16个月)的婴儿就能表现出对公平分配的关注,希望资源能够平等分配[25]。鉴于婴儿的年龄和认知局限,研究方法大多是让婴儿作为旁观者观看一个分配者给其他接受者分配资源,即采用期望违反范式来进行研究。Sloane等[10]研究发现,19个月大的婴儿对不公平情境中分配行为的观看时间显著长于对公平情境的观看时间,表明他们期望分配者能够平等地进行资源的分配。而Sommerville等[26]不但发现15个月大的婴儿对不公平分配行为的观看时间更长,而且随后让被试进行分享行为实验,发现这些婴儿更容易跟其他婴儿分享自己喜爱的物品。这些研究均表明,婴儿更偏好公平分配的行为,公平意识在婴儿时期就已出现。但是限于婴儿的认知发展能力,这些结果是否能够表明婴儿在意识水平上具有了对公平性的理解,则还需进一步进行验证。, 百拇医药(丁芳 张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