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信箱在中学心理辅导中的创新应用(2)
三、心理信箱管理制度及操作使用规范(一)“一师一信箱”制度
学校心理信箱中的来信,一般都是写给特定的心理辅导教师的。因此,对于心理信箱的使用,应当明确是谁的心理信箱。学校如果有多位教师,最好每位心理教师各自配备一个心理信箱,并在信箱上注明“某某老师心理信箱”,以便更好地为学生提供信件心理辅导。
(二)心理辅导教师收信与回信的常规事项
1.心理信箱并不是时刻开放的,心理信箱接受学生来信的时间需要根据学校节假日的安排而提前通知,通知一般就贴在心理信箱旁,方便学生及时了解。
2.工作日内,心理辅导教师应每天打开心理信箱一次,及时了解学生来信情况。
3.收到学生来信以后,心理辅导教师需要根据情况来判断是否适合马上回信,一般情况下,要预留2~3天的时间。
4.学生在来信中注明几天后来取信时,如果在这个时间段里完成不了,可以在约定的地点或取信箱里留一个纸条,告知学生什么时间可以取信,并对不能及时回信表达歉意。
(三)明确取信箱的使用要求
1.本取信箱是为方便写信同学收信之用,留有一把钥匙。
2.在向“心理信箱”投信之前先拔走本信箱的钥匙(务必保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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